新京報訊(記者 張建斌 薄其雨)1月27日,山西蘭花集團莒山煤礦井下ZF1212炮掘工作面發生一起透水事故。2月1日,新京報記者從山西省應急管理廳獲悉,該事故致4人死亡,山西蘭花集團莒山煤礦有限公司被責令停產整頓。2月1日,山西省應急管理廳山西省地方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局發布相關責令通知,責令山西蘭花集團莒山煤礦有限公司從即日起停止生產、進行整頓,整頓恢復期為3至6個月,由晉城市應急管理局負責落實,并派駐2名以上人員現場盯守,負責監督該礦進行整頓,整頓期間嚴禁其從事井下采掘作業。另外,通知決定撤銷山西蘭花集團莒山煤礦有限公司二級標準化等級。加強停產整頓期間的安全管理,確保安全。事故整頓恢復工作,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和《山西省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整頓恢復機制實施辦法》實施。新京報此前報道,此次透水事故所在煤礦位于晉城市澤州縣,該礦為復采礦井,ZF1212掘進工作面為上山工作面,且周邊存在小窯破壞區和老空積水,礦方在未探明積水區域的情況下盲目掘進導通老空積水,造成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