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違反規定進行危險作業案
2023年2月28日,東營市東營港應急局執法人員利用智慧園區監管平臺高空瞭望等設備進行園區企業風險巡查時,發現東營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5萬噸/年混酚精制及甲酚烷基化裝置200單元四層正在進行動火作業。當日14時15分,通過高空瞭望監控視頻發現監護人員未在施工現場,且此次動火作業未在“山東省企業危險作業報告系統”報備;14時28分,執法人員到達現場,立即對該企業進行執法檢查,檢查確認:此次動火作業,該公司監護人李某某未在現場實施監護,安全管理人員未按規定檢查和監督并確認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該企業的行為違反了《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第七十七條的規定,東營市東營港應急局結合《山東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對該企業作出處3.2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