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檢察院訴重慶市九龍坡區某局不履行保護古樹法定職責行政公益訴訟案
【基本案情】
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檢察院發現楊家坪步行街4株古樹上設置有夜景燈飾,以損害樹木健康方式直接釘于樹木本體,影響了古樹健康生長,侵害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檢察院向九龍坡區某局發出檢察建議,該局書面回復整改情況。經復勘現場,發現4株古樹上又直接使用釘長釘、卡卡釘的形式設置夜景燈飾。重慶市中正司法鑒定中心出具評估意見認為,上述行為違反了《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應補掛古樹標志牌,加強管理與養護。九龍坡區人民檢察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九龍坡區某局怠于履行古樹保護管理職責違法,判令該局全面充分履職,對4株古樹采取有效保護管理措施。九龍坡區某局收到起訴狀副本后,履行了監督管理職責。公益訴訟起訴人將訴訟請求變更為確認被告未依法全面履行監管職責違法。
【裁判結果】
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法院一審認為,楊家坪步行街內4株古樹存在以損害樹體的方式設置夜景燈飾的情形,古樹資源受到損害。被告作為轄區內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機關,怠于履行法定監管職責,致使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持續受到侵害。判決確認被告九龍坡區某局對楊家坪步行街4株古樹的保護管理未及時依法全面履行監管職責違法。該案一審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義】
本案是因行政機關不履行古樹保護職責引發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古樹是當地悠久歷史與綠色文化的見證者,是歷史變遷和親情記憶的重要標志,具有重要的生態、經濟、歷史文化、社會和遺傳學價值。古樹上設置有夜景燈飾在日常生活中較為常見,但裝飾設置不應損害古樹健康生長。本案查明夜景燈飾損害樹體的情形存在,被告怠于履行古樹保護監管職責,未及時對城市古樹采取有效保護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以司法手段推動行政機關履職盡責,守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有利于引導公眾提升古樹名木保護意識,科學合理開展裝飾活動,留住城市名片,營造人與自然和諧的美好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