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一煤企擅自修建煤礦及選煤廠項目被罰868.3萬
4月7日,榆林市榆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對陜西有色榆林煤業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榆區建罰字﹝2022﹞第4號),陜西有色榆林煤業未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擅自修建陜西榆神礦區杭來灣煤礦及選煤廠項目被罰868.3萬。
處罰決定書顯示,經查,陜西有色榆林煤業有限公司未經城鄉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情況下,在榆陽區金雞灘鎮柳樹灘村修建陜西榆神礦區杭來灣煤礦及選煤廠項目,該項目違法建筑面積共計96481.23平方米。榆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于2022年3月1日立案查處。陜西有色榆林煤業有限公司未經城鄉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在未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開工建設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之規定,榆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研究決定,對陜西有色榆林煤業有限公司的違法行為作出如下處罰:處罰人民幣8683104元。同時責令改正,并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據企查查數據顯示,陜西有色榆林煤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位于陜西省榆林市榆陽區金雞灘鎮陜西有色榆林新材料循環經濟產業園,法定代表人姜萬明,注冊資本80000萬元,系陜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全資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