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7日,江蘇海安市檢察院披露了一起發生在當地的重大事故。這起悲劇中,兩名工人因未佩戴防毒面具進入下水井作業,不幸被沼氣熏死。其中一人被熏倒后,另一工友下井救援,也遭不幸?,F場搶修負責人賈某因重大責任事故罪被依法公訴。賈某42歲,江蘇南通一家企業的搶修組組長,住在海安市。案發當日清晨,賈某發現其所在公司承包的位于海安市的雨污檢查井內的水上氣囊漏氣。賈某未向公司申報審批,直接電話聯系疏通組組長劉某到場。之后劉某帶領陳某某趕往現場觀察,發現封堵氣囊移位漂浮。當日7時許,陳某某帶領幾名工人到檢查井查看情況。賈某作為搶救作業現場負責人,未執行有限空間作業“先通風,后檢測,再作業”、督促作業人員正確穿戴防護用品等規定,未制止劉某在未佩戴防毒面具,未系安全繩下井作業。當日7時58分許,劉某因下井作業被沼氣熏倒而昏迷。工人陳某某要下井救援,賈某明知其未采取任何防護措施,也沒有加以制止。隨后陳某某也在井內昏迷。當日10時許,劉某、陳某某被消防救援人員救出,經120醫生檢查確認二人已死亡。案發后,賈某被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到案,南通某企業與劉某、陳某某家屬均達成賠償協議并已履行,劉某、陳某某家屬均對賈某表示諒解。檢察機關認為,賈某在生產、作業過程中,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違規操作,因而造成二人死亡的重大傷亡事故,應當以重大責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說法點評:
下水道狹窄空間內作業,從而引發沼氣中毒人員傷亡的悲劇,已經不止一次發生了。而賈某作為搶修組長,仍然在危急時刻犯下如此錯誤,確實應該承擔法律責任。本案中,第一個下井的劉某被熏倒后,其他工友心急如焚著急救人,這樣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不佩戴任何防護裝置就下井,非但救不了人,還白白葬送了自己的生命。實在是可悲又可憐!也希望這起悲劇能再次敲響安全生產的警鐘,讓類似的慘案別再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