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征市杰達商貿有限公司建設項目未批先建免予處罰案
2021年5月24日,揚州市儀征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該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再生PBT切片生產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依法經審批部門審查,于2021年3月開工建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執法人員檢查后,該公司立即停止建設,并拆除了所有生產設備。
鑒于該公司及時改正了違法行為,拆除了生產設備,未造成環境污染后果,依據《行政處罰法》、生態環境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適用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指導意見》、《江蘇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定》、《揚州市生態環境局對環境違法行為情節輕微認定的意見(暫行)》的相關規定,經局案審會集體審議決定免于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