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東北監管局通報內蒙古公主嶺風場“3.14”風機著火事故的處罰
記者獲悉,11月23日,國家能源局東北監管局通報關于公主嶺風電場“3·14”風機機艙著火事故行政處罰決定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14版)》第一百零九條的規定,決定對內蒙古能源發電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進行罰款20萬元整。
根據早前國家能源局的事故通報顯示,3月14日,內蒙古能源發電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所屬公主嶺風場發生設備事故。14日13時07分,內蒙古能源發電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所屬公主嶺風場26號風機在運行中,因變頻器內部故障導致網側保險熔斷,定子接觸器分斷時產生弧光放電,引起定子接觸器內部接地或短路發生火災,造成機艙燒損。
據了解,公主嶺風電場裝機規模4.95萬千瓦,共安裝33臺單機容量1500千瓦風電機組。該風電場2009年11月23日正式投入運行,由于運行年限比較長,機組故障率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