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昆侖燃氣有限公司廣西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姚XX,身份證號碼:230605XXXXX042017地址:黑龍江省大慶市讓胡路區通運路XXXXX4門602室)非法占地行為位于欽南區大番坡鎮青龍村委會何家村欽犀公路旁。我局于2020年3月12日對中石油昆侖燃氣有限公司廣西分公司非法占地一案立案調查。經查實,中石油昆侖燃氣有限公司廣西分公司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續,擅自于2018年11月占用欽南區大番坡鎮青龍村委會何家村的土地作建天然氣輸送管道,現已基本建設完工,經實際測量占地面積為2937.38平方米,用地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和第四十四條的的規定,構成非法占地的違法事實。1.中石油昆侖燃氣有限公司廣西分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2.中石油昆侖燃氣有限公司廣西分公司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和詢問筆錄;我局已于2020年3月30日依法向你公司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和《行政處罰聽證告知》,告知你公司在三個工作日內有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逾期不提出視為放棄權利。你公司在三個工作日內未提出陳述、申辯,也未要求聽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對中石油昆侖燃氣有限公司廣西分公司非法占地的行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一)沒收中石油昆侖燃氣有限公司廣西分公司在非法占用2937.38平方米土地上搭建的建構筑物及設施。(二)對中石油昆侖燃氣有限公司廣西分公司非法占用2937.38平方米土地的行為處于每平方米15元人民幣罰款,共計肆萬肆仟零陸拾元柒角(¥44,060.7元)。本決定書送達當事人之日起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在15日內履行本處罰決定,到期不繳納罰款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當事人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欽州市人民政府或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申請行政復議,或者6個月內直接向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我局在期限屆滿后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