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包鋼集團)下屬的鋼鐵企業接連發生5起生產安全事故,造成12人死亡
今年以來,包頭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包鋼集團)下屬的鋼鐵企業接連發生5起生產安全事故,造成12人死亡,引起社會廣泛關注。3月11日,包鋼鋼聯特鋼分公司進行吊裝作業時發生起重傷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3月14日,包鋼稀土鋼板材有限公司500萬噸/年球團帶式焙燒機脫硫脫硝系統檢修時發生火災事故,造成7人死亡。5月26日,包鋼鋼聯煉鐵廠4號高爐爐缸燒穿發生火災事故,造成1人死亡、4人受傷。6月29日,包鋼鋼聯軌梁廠發生觸電事故,造成1人死亡。7月24日,包鋼稀土鋼板材有限責任公司3號轉爐檢修施工時發生物體打擊事故,造成2人死亡。生產安全事故屢屢發生,絕非“一日之寒”,以上情況暴露出包鋼集團安全生產工作存在以下突出問題:
一是安全生產責任落實不力。包鋼集團主要負責人和管理層安全生產紅線意識不強,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發展和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握不夠全面、理解不夠深刻,執行不夠到位,重生產輕安全的問題突出。2021年以來,全國鋼鐵企業發生多起典型事故,應急管理部多次召開視頻會議、發布事故警示,要求各鋼鐵企業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扎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在此背景下,包鋼集團主要負責人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要求重視不夠,既未推動學習和吸取典型事故通報精神,又未要求對照檢查,沒能抓住安全生產的主動權。長期以來,包鋼集團未按要求單獨設置安全管理機構,下屬鋼鐵企業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數量不足,不能滿足安全生產實際需要。包鋼集團安全投入不足,歷史欠賬多,部分重要設備未開展周期性維護保養或低安全標準運行,整體安全生產風險偏高。
二是吸取事故教訓浮于表面。據統計,自2016年以來包鋼集團下屬的內蒙古包鋼鋼聯股份有限公司已發生20起生產安全事故,造成28人死亡,其中較大事故1起,一般事故19起。從這20起生產安全事故原因看,包鋼集團未系統分析研究過生產安全事故多發的原因,未對每起事故整改措施的效果進行評估,未能從提高主要負責人安全責任意識、履職能力、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規章制度等方面防范風險、堵塞漏洞,多數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臨時舉措。有時即使制定了規章制度,但執行不到位的問題也非常突出。2017年包鋼集團制定了《檢維修作業安全確認管理辦法》,規定了現場監護、防護、確認等安全要求,但后來仍因檢維修作業中監護缺失、安全防護確認不到位等造成多起事故。“3·14”事故后,包鋼集團制定了35項整改措施,仍然是在原有安全管理制度上縫縫補補,缺少“破釜沉舟”“刮骨療傷”的決心,整改效果十分有限。
三是對下屬企業管控不嚴。包鋼集團未能有效建立對下屬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的考核機制,對下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缺少硬約束,未形成上下聯動、協調統一的良性局面。在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文件中,錯誤規定并長期沿用了對所謂作業人員多、安全風險高、相關方作業頻繁、事故發生幾率大下屬企業降檔追責的政策,造成安全生產壓力傳導機制嚴重扭曲。在最近開展的工貿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百日清零行動”中,包鋼集團未對下屬鋼鐵企業開展過統一的安全檢查,“清零”部署形同虛設。監管部門通過安全檢查發現,包鋼集團下屬的包鋼特種鋼管有限公司存在多項涉及“鋼8條”重點整治事項隱患。
四是對相關方的管理松懈。包鋼集團未研究過相關方安全能力和安全防范措施是否有效,對新模式、新業態下的BOT、BOO等項目存在的安全風險辨識不清,“三個必須”責任落實不到位。在2016年以來發生的20起生產安全事故中,涉及承包企業等相關方事故9起、占比45%,死亡17人、占比60.7%。包鋼集團對相關方失管失控,存在安全生產責任“一包了之”“包而不管”的錯誤思想,安全管理出現“真空地帶”。
包鋼集團暴露的以上問題,反映出部分地區、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力度不足、措施不硬、落實不到位的問題非常突出。各地應急管理部門要以此為鑒,警示工貿行業企業從中深刻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強化整改,狠抓各項工作落實。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黨的二十大召開在即,確保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尤為重要。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抓好安全生產工作。要全面落實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的要求,始終繃緊神經,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主動發現問題、深入研究問題、扎實解決問題,真正把風險隱患找出來,確保企業安全生產。
二要嚴格安全管理。督促企業深刻吸取本企業和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教訓,著力研究解決企業主要負責人、制度體系、人員結構、基礎管理、現場條件等深層次問題,嚴防因思想懈怠造成安全生產弱化,堅決杜絕一邊抓生產、一邊出事故。要著力在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職責上下功夫,在提升設備設施本質安全上下功夫,在強化作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和外包隊伍管理上下功夫,在加強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等基礎性工作上下功夫,在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促進安全管理上下功夫,全面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三要強化責任鏈條。督促企業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考核機制,建立完善各級子(分)公司、派出機構的安全生產責任鏈條,形成上下聯動、協調統一的良性局面。要對安全風險高的下屬企業開展重點幫扶,決不能以管理難度大作為弱化安全管理的理由,嚴防安全管理層層放松。要落實各級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安全職責,不斷提升安全履職能力。要落實各級企業分管安全負責人的監督職責,強化擔當,敢于監督,不能在其位不謀其政。
四要抓住主要風險。督促企業加強對檢維修、相關方作業的安全管理,全面辨識各環節主要安全風險,科學制定并審查檢維修計劃,對動火等危險作業要堅決做到“四個務必”,即務必履行作業審批手續、務必做好現場安全監護、務必做到能量隔離、務必備足消防措施。對作業中臨時增加、調整的工作內容,要充分論證對安全的影響,防止新增作業帶來新的安全風險。發現存在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作業審批制度不落實、作業現場監護流于形式等突出問題,要立即停止作業;涉及相關方的,要堅決清退出場。對安全職責不明確的新型合作模式,要主動向前一步、先管起來,防止漏管失控。
五要加強執法和服務。堅持嚴格執法與指導服務并重,扎實開展工貿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百日清零行動”。要敢于較真碰硬,對發現的重大違法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盯住企業整改閉環,及時化解重大風險。要依托專家力量,為企業提供技術解決方案,指導企業舉一反三,真正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各地區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和有關工作建議,要及時向應急管理部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