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海城區地角街道昆明路社區群和細村東七號對面的一民房發生一起燃氣閃爆事故
2022 年 8 月27日下午 17 時 35 分許,位于北海市海城區地角街道昆明路社區群和細村東七號對面的一民房發生一起燃氣閃爆事故,事故造成兩名人員燒傷。
一、基本情況
(一)相關單位基本情況
北海順港石油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順港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陳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505002828925446,企業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注冊資本伍佰萬圓整。1995年6月8日成立,登記注冊地址為北海市海城區靖海鎮沙腳路(沙腳居委會旁),經營范圍包括[許可項目:燃氣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非電力家用器具銷售;食品銷售(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家用電器銷售;廚具衛具及日用雜品零售;五金產品零售;裝卸搬運;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道路貨物運輸(除網絡貨運和危險貨物)(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二)相關人員基本情況
1、莫繼依,男,漢族,19**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452***************,戶籍所在地廣西靈山縣************,現住北海市***************。系發生燃氣閃爆事故民房的房東。
2、楊業鳳,女,漢族,19**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450***************,戶籍所在地廣西合浦縣************,事故發生前借住于北海市海城區昆明路化肥廠對面紅坎村的親戚家。系發生燃氣閃爆事故民房的租戶。
(三)其他相關基本情況
2022 年 8 月27日,楊業鳳找到莫繼依并經商討后,決定租下莫繼依位于北海市海城區地角街道昆明路社區群和細村東七號對面的七間民房中的一間,由于該楊業鳳租住的民房于雙方商討后不久就發生燃氣閃爆事故,因此事故發生時雙方還未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楊業鳳也未先行向房東莫繼依支付房租及押金。
二、事故發生經過及處置等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經調查組工作人員走訪了解以及對有關人員進行詢問證實:2022年8月27日,楊業鳳與莫繼依談妥房屋租賃事宜,決定租下莫繼依位于北海市海城區地角街道昆明路社區群和細村東七號對面的民房后,便委托莫繼依幫購買一瓶液化石油氣,于是莫繼依到北海順港石油氣有限公司設立在昆明路的液化石油氣瓶裝供應站(以下簡稱氣站)支付了305元(液化氣罐租用押金200元,液化石油氣購買費用105元)購買了一瓶液化石油氣,并自行將購買的瓶裝液化石油氣運回楊業鳳租賃的出租屋。莫繼依在將購買的瓶裝液化石油氣運回出租屋并向楊業鳳收取320元的燃氣購買費用后,又在楊業鳳請求下,將楊業鳳帶過來的已連接燃氣灶和氣瓶閥門的燃氣軟管與氣瓶進行連接,幫忙進行了安裝。莫繼依在安裝好氣瓶后便離開出租屋,楊業鳳也隨即鎖上房門回親戚家拿衣服,直到約1小時后才返回。由于莫繼依因其手機充電線遺漏在出租屋內,因此在楊業鳳返回出租屋后,莫繼依也跟隨一起進入了出租屋,兩人剛進門后便發生了燃氣閃爆。
(二)事故處置情況
在出租屋發生閃爆后,莫繼依、楊業鳳兩人先后自行逃離出了出租屋,同時有在附近居住的群眾看到發生爆炸后,便跑到氣站說有用戶使用了氣站的燃氣發生爆炸,讓氣站趕緊去滅火,當時正在氣站內的曾芝斌、黃訓敏、余昌龍三人聽到后,連忙從氣站內拿出2個滅火器后便向現場跑去。曾芝斌、黃訓敏、余昌龍三人在到達現場后,先進入屋內將液化氣瓶搬運出屋外,接著又進入屋內使用滅火器熄滅屋內明火,直到消防部門到來接手救火工作后才離開。在曾芝斌、黃訓敏、余昌龍三人滅火過程中,海城區地角街道辦事處和相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處置,對周邊進行了封閉,并通過到來的120救護車,將莫繼依、楊業鳳兩人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三)事故善后情況
莫繼依、楊業鳳兩人被送醫后,順港公司安排人員到醫院為兩人各墊付了5萬元醫療費。
(四)事故現場勘查情況
經勘查,發生燃氣閃爆事故出租屋為位于北海市海城區地角街道昆明路社區群和細村東七號對面(無門牌)的單間平房,房子內除單獨隔出一處洗手間外,沒有其他隔間。屋內有放有一張床、兩張桌子、一個燃氣灶、一個鍋,燃氣灶的開關為打開狀態,現場未發現人為破壞痕跡,屋內未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發生閃爆的一罐瓶裝液化石油氣已搬運到屋外,氣瓶條碼是ER05026030,登記單位是北海順港石油氣有限公司,充裝單位是北海順港石油氣有限公司,末次充裝日期是2022年8月25日,氣瓶狀態正常,鋼瓶檢驗有效期至2026年6月。經初步判斷,是因液化石油氣泄漏遇外因導致的閃爆事故。閃爆造成屋內兩人不同程度燒傷、部分屋頂、房門損壞。
(五)氣密性模擬測試情況
2022年8月28日上午,北海市燃氣管理處牽頭組織綜合執法部門、技術人員、街道和社區干部,一起到現場開展燃氣密封性測試。測試內容及結果為:1.連接鋼瓶、調壓閥,再通過軟管與爐具連接,用手提式可燃氣體檢測儀側漏,沒有發現漏氣現象,爐具可以正常點火;2.關閉鋼瓶角閥,連接調壓閥及軟管,在軟管一端通過U型壓力計測試,15分鐘內,壓力計從3700帕降至2900帕;3.連接軟管和爐具,在軟管一端通過U型壓力計測試,15分鐘內,壓力計從3500帕降至3100帕;4.單獨測試軟管,在在軟管一端通過U型壓力計測試,15分鐘內,壓力計從3500帕降至3200帕。經壓力測試,鋼瓶、調壓閥,再通過軟管與爐具連接,正常安裝使用不會產生漏氣。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一)人員傷亡情況
事故造成兩人燒傷。傷者莫繼依,男,身份證號碼452***************,身份證地址廣西靈山縣***************,全身65%皮膚燒傷,燒傷2-3度,目前已出院;傷者楊業鳳,女,漢族,身份證號碼450***************,身份證地址廣西合浦縣************,全身55%皮膚燒傷,燒傷2-3度,現目前仍在北海市人民醫院進一步治療,尚未能正常活動。
(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截止2022年11月20日,這起事故已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約167萬元(其中屋頂和房門損壞接經濟損失約人民幣2萬元,莫繼依和楊業鳳醫療費用共約人民幣165萬元)。鑒于楊業鳳仍在院治療,后續的醫療費用有待進一步統計。
四、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一)直接原因
事故調查組結合有關技術鑒定、現場勘查、詢問筆錄等綜合分析,該事故為燃氣用戶在安裝瓶裝液化石油過程中,未關緊氣瓶閥門,燃氣軟管與氣瓶連接不牢固從而導致液化石油氣泄漏后,因房屋門窗緊閉,泄漏的液化石油氣無法排出而聚集屋內達到閃爆臨界點,在用戶進入房屋時又遭遇到電氣火花所引發的閃爆事故。
(二)間接原因
1、楊業鳳委托非專業人員莫繼依幫忙安裝瓶裝液化石油氣和燃氣灶具;
2、莫繼依擅自幫他人安裝瓶裝液化石油氣和燃氣灶具;
3、北海順港石油氣有限公司在向燃氣用戶出售液化石油氣后,未安排人員進行運送和安裝。
(三)事故性質
經事故調查組調查認定,該起事故為一起因燃氣用戶擅自安裝液化石油氣器械導致燃氣泄漏引起的閃爆事故。
五、對事故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1、順港公司作為燃氣供氣部門,在日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未落實的違法行為,主要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一、二款:“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風險分級采取相應的管控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并落實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當如實記錄,并通過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信息公示欄等方式向從業人員通報。其中,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當及時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報告。”的規定,未建立并落實本單位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未將依法設立供氣站的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管理,對供氣站未盡到監督管理責任,以致未能及時發現和消除供氣站在代為公司開展經營活動過程中存在的違反《廣西壯族自治區燃氣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瓶裝燃氣經營企業、瓶裝燃氣供應站點,應當配齊或者委托符合安全運輸要求的車輛運輸瓶裝燃氣,不得將瓶裝燃氣交由廂體封閉的車輛及其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運輸。”的規定,將瓶裝液化石油氣交由燃氣用戶自行運輸,和違反《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燃氣經營者應當向燃氣用戶持續、穩定、安全供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燃氣,指導燃氣用戶安全用氣、節約用氣,并對燃氣設施定期進行安全檢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第四條第(九)點“完善用戶用氣管理制度。鼓勵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推行實名購氣制度,完善用戶信息檔案,建立用戶服務管理系統,確保產品與服務質量責任可溯源。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要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制度,全面檢查新用戶場所的安全用氣條件,簽訂規范的供用氣合同,對不符合條件的,積極指導用戶進行整改,不配合整改或無法整改的,不予供氣。定期上門檢查用戶安全用氣情況,發現安全隱患和不當使用行為的,立即糾正和處置。”的規定,未建立用戶信息檔案,未告知燃氣用戶用氣安全注意事項,沒有指導燃氣用戶正確安裝、調試和使用燃氣,也沒有到燃氣用戶家中進行燃氣安裝和使用的安全檢等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對事故負有責任,建議相關執法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對其進行處理。
2、莫繼依違反《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燃氣用戶及相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四)擅自安裝、改裝、拆除戶內燃氣設施和燃氣計量裝置”的規定,在明知自己不具備燃氣安裝專業技術的情況下,擅自安裝瓶裝液化石油氣器械,且在安裝完成后,沒有對安裝的器械進行氣密性進行檢查,導致安裝完成后瓶裝液化石油氣發生泄漏而最終引發事故。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3、楊業鳳安全用氣意識淡薄,委托非專業人員莫繼依安裝瓶裝液化石油氣器械,造成燃氣使用安全隱患。對事故負次要責任。
六、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議
為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類似事故,事故調查組提出以下措施建議:
(一)北海順港石油氣有限公司要進一步落實本單位的安全主體責任,切實增強安全用氣憂患意識和底線思維,建立并落實單位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將所屬的燃氣供氣站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統一管理,采取有效的技術和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
(二)各相關職能部門、各鎮街要深刻汲取此次事故教訓,進一步統一思想和行動,采取堅決有力措施,堅決避免再次發生類似事故;各相關職能部門、各鎮街各社區要廣泛開展宣傳,提升民眾的燃氣安全意識,提高發現燃氣泄漏之后的正確處置能力。
(三)市場監管部門加大監督檢查范圍、頻次和力度,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不符合國標的燃氣用具,防范和化解未經CCC認證和存在質量安全隱患的不合格產品所帶來的燃氣使用隱患。
(四)各街道要鼓勵轄區內居民安裝使用家用燃氣泄漏報警器,預防因燃氣泄漏導致發生燃氣安全事故。
(五)燃氣主管部門要落實燃氣企業按規定做好入戶安檢,對用戶使用不規范灶具、熱水器的情況進行提醒,對塑膠管道老化泄漏、連接不正確的強制要求更換,對發現問題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具備安全用氣條件的,堅決不予供氣。
(六)各街道要結合全國燃氣安全“百日行動”,集中制作一批燃氣安全使用宣傳海報和單張并組織上門入戶發放,集中組織社區、住宅小區開展燃氣安全主題教育活動,充分運用媒體媒介、村社區廣播站、微型消防站等廣泛告知燃氣安全使用知識,營造濃烈的燃氣使用安全氛圍,達到家喻戶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