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6日15時30分左右,某某機電安裝有限公司駐某鋼企項目部(以下簡稱“煉鋼廠項目部”)員工張某友,在產業升級技術改造工程(第二階段)煉鋼北區項目鋼結構制作安裝2標段加料一跨東側進行廠房鋼結構橫梁安裝作業時,鋼結構橫梁構件失穩墜落并砸斷張某友的安全帶掛鉤繩和生命線,導致其墜落至地面受傷,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2022年5月16日,煉鋼廠項目部除塵系統負責人金某組織員工召開班前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會議后,在未指定安排行車軌道梁焊接安裝安全護欄作業面現場監護人員的情況下,安排未依法持有焊接與熱切割、高處安裝維護拆除特種作業操作證的施工作業人員張某友和王某兩人,上到26米高的公司產業升級技術改造工程(第二階段)煉鋼北區項目鋼結構制作安裝2標段行車軌道梁焊接安全護欄。5月16日15時30分左右,張某友和王某完成行車軌道梁安全護欄焊接安裝工作后,兩人上到39米高的加料DE跨東側廠房屋面進行鋼結構橫梁(檁條)安裝收尾工作,由于EF跨4-5線屋面西北角鋼結構橫梁臨時點焊固定在鋼結構主梁上出現偏差,兩人將鋼結構橫梁臨時焊點熔斷后,商定兩人分別在東西兩側主梁上,同時使用葫蘆吊向北進行水平糾偏。張某友在王某去屋面天溝拿葫蘆吊過程中,擅自獨自一人在西側主梁上操作葫蘆吊向北進行鋼結構橫梁水平糾偏,導致鋼結構橫梁失穩從西側主梁上脫落至地面,鋼結構橫梁在墜落過程中,將佩戴在張某友身上的安全帶兩條掛鉤繩和生命線砸斷,導致張某友從39米高的廠房屋頂墜落至地面受傷,經送醫院搶救無效于5月16日17時26分宣布臨床死亡。經勘查,EF跨4-5線主梁鋼結構東西方向水平間距10.5m,主梁鋼結構鋼板寬400mm,一組鋼結構橫梁共有4條長約11m的檁條焊接而成,重1.6噸。 這是一起安全教育培訓和高處危險作業現場安全防護措施落實不到位,員工違章操作而導致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張某友違章操作,違反施工方案中有關鋼結構糾偏(找正)的要求(應采取兩人同時操作葫蘆吊進行鋼結構橫梁水平糾偏),擅自單獨操作葫蘆吊在鋼結構主梁西側向北拉鋼結構橫梁進行水平糾偏,鋼結構橫梁(檁條)失穩并向西側墜落,鋼結構橫梁在墜落過程中,將佩戴在張某友身上的安全帶兩條掛鉤繩和生命線砸斷,導致張某友從39米高屋面墜落至地面,經搶救無效死亡。 1.煉鋼廠項目部在26米高行車軌道梁安全護欄焊接安裝和39米高廠房屋面進行鋼結構橫梁安裝作業過程中,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未按總包單位的要求開展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自查自糾,安排未有持焊接與熱切割、高處安裝維護拆除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張某友和王某兩名施工人員從事行車軌道梁和廠房屋面高處焊接安裝作業;在高處焊接危險作業面未安排現場安全監護人員進行現場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員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安全現場交底和班前會未針對當天作業內容開展風險辨識,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導致張某友高處墜落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 2.煉鋼廠項目部除塵系統負責人金某在進行行車軌道梁和廠房屋面高處焊接安裝作業時,未認真履行施工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未按總包單位的要求開展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自查自糾,進行高處焊接安裝危險作業時,未在高處危險作業面安排現場安全監護人員進行現場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違規安排未持有焊接與熱切割、高處安裝維護拆除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張某友和王某兩名施工作業人員從事行車軌道梁和廠房屋面高處焊接安裝作業,是導致張某友高處墜落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