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某電廠“5.20”干灰庫內作業人身事故案例
轉載-鷹眼研究。
某年5月20日16時56分左右,山東##公司鋼板倉開發有限公司在##發電廠6號干灰庫內作業時,發生一起人身死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傷。
某年5月5日,安陽發電廠負責干灰系統運行的多經公司粉煤灰開發,與山東##公司簽訂了“干灰庫清灰維修工作”的合同和安全協議,雙方共同完成了對作業的“三措一案”的審批流程。
5月13日,山東##公司第一批7名作業人員入廠,多經公司粉煤灰開發部對其進行了培訓后,經考試合格,辦理了準入手續;5月16日,簽發了工作票,進行作業的各項準備工作。期間,有一人離開該項作業。5月19日第二批5名作業人員入廠,粉煤灰開發部對其進行了培訓,經考試合格,辦理了準入手續。
5月20日上午,山東##公司工作人員準備進入干灰庫清灰。多經公司總經理孫某、安監部魏某某等人對作業人員進行了現場安全技術交底,下午16時左右,山東##公司項目負責人張某某買回5套工作服和護目鏡,通知多經公司粉煤灰開發部孫某某,防護用品購置齊全,要求進倉作業。多經公司相關人員現場檢查拍照后,允許進倉作業。
16時30分左右,第一組山東##公司項目負責人張某某等三人從灰倉底部(標高11.5米處)的人孔門進倉作業,按照要求10分鐘左右,第一組人員出倉;第二組三人進倉作業;山東##公司項目負責人張某某下到4米卸料機平臺,向山東##公司經理丁某某匯報工作進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