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距離不遵守 檢修人員被灼傷
【簡述】:
2000年9月8日,某熱電廠變電班檢修人員檢查設備漏泄點過程中,登上帶電(110Kv)開關檢查時,因小于安全距離造成感電。
【事故經過】:
9月8日14時38分,某熱電廠變電班檢修人員某某等二人在檢查設備漏泄點過程中,發現熱海乙線6314開關(110Kv)C相外殼下部有油跡,懷疑該開關C相滅弧室放油門漏油,某某在登上該開關支架(2米左右)作進一步檢查時,人身與帶電設備的距離小于安全距離造成感電。經醫院及時搶救后,該人員右上臂上段施行截肢,構成人身重傷。
【事故原因】:
1.檢修人員進入變電所,未經運行人員同意,且班長在布置工作時未對工作人員交代安全注意事項和所存在的危險,致使工作人員工作時產生麻痹思想,為事故的發生留下了思想隱患。
2.監護人未真正起到監護作用,檢查設備前沒有進行危險點分析、工作人員登上開關也未及時發現制止,當聽到叫聲時才發現有人感電?!竟娞枺弘娏棥?/span>
【防范措施】:
檢修人員必須遵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的規定,工作人員工作中正常活動范圍與高壓帶電設備的安全距離小于規定值時,必須將該設備停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