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起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
案例一:長沙市應急管理局官微通報:5月15日上午,長沙縣江背鎮應急管理辦執法人員在對某電氣設備有限公司開展工貿企業“強執法防事故”雙百行動檢查時,發現該企業有多名員工在開展電焊作業,其中田某、王某兩名員工未持證上崗。
經過進一步調查發現,該公司聘用員工時,并未主動核實員工是否考取了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僅僅只是檢驗了應聘者的職業技能水平。現有員工田某、王某均未取得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從業資格證,存在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便上崗作業的違法行為。
根據2023年5月15日開始實施的《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令 第10號》)第三條之規定:“工貿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二)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執法人員當即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并現場固定證據,下達現場處理措施決定書,要求企業負責人和當事無證員工接受進一步調查。
案例二:5月15日,無錫市應急執法局聯合錫山區東港鎮應急管理局對無錫海逵鋼品有限公司進行“四不兩直”抽查。發現該單位作業人員李某華無熔化焊接與熱切割特種作業操作證書進行電焊作業。
案例三:5月15日,無錫市濱湖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無錫某藥化裝備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單位從業人員孫某、蔣某波無熔化焊接與熱切割特種作業操作證書進行電焊作業。
案例四:5月15日,宜興市開展“廠中廠”安全整治行動,宜興市執法人員對宜興市中順環保設備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單位作業人員陳某新無熔化焊接與熱切割特種作業操作證書進行電焊作業。
案例五:武進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常州某機械制造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公司生產車間內設有電焊崗位。
案例六:5月15日,無錫市惠山區堰橋街道執法人員對無錫傳奇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單位作業人員龍某艷無熔化焊接與熱切割特種作業操作證書進行電焊作業。
安監負責人表示:“這家金屬制品企業在我們轄區里屬于規模比較大的企業,由于行業特殊性,電焊工作又是其中一道重要環節。因此,我們在當天上午發現這一情況時就立即告知企業整改。在下午進行‘回頭看’檢查的過程中,我們再次對這家企業進行檢查,但是發現企業仍然沒有整改,還在違規操作。” 發現這一情況后,安監部門立即聯合轄區派出所,對企業負責人開展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安監所已對該企業進行立案處理。據悉,該企業負責人已被公安機關治安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