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違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 常州市經開區某公司涉嫌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案
9月14日檢查發現,該單位部分待印刷紙箱卡停放在印刷機,印刷工段配套的二級水噴淋廢氣處理設施風機未開啟,水噴淋風機上有大量蜘蛛網。監控視頻顯示,印刷車間工人在執法人員進入企業后,緊急關閉印刷機。結合現場情況和監控視頻記錄,企業負責人承認今年6月生產以來,水噴淋設施從未開啟使用。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已立案調查。 案例二 泰州市高港區某公司涉嫌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案 8月18日檢查發現,該單位淋膜車間3條淋膜生產線正在生產,配套建設低溫等離子+UV光氧+活性炭吸附廢氣處理裝置。打開活性炭箱發現,活性炭箱呈空置狀態,無活性炭,淋膜車間產生的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未經有效處理,直接排放至外環境。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已立案調查。 案例三 南通市通州區某公司涉嫌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案 8月28日檢查發現,該單位噴漆時產生的廢氣經吸附棉+活性炭+UV光氧處理后高空排放。現場檢查時,廢氣治理設施停運,活性炭吸附箱16個抽屜中8個抽屜未裝填活性炭。剛噴完漆的三個大型攪拌站水泥筒倉正在露天晾干,現場異味明顯,VOCs濃度高達229.5mg/m3。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已立案調查。 案例四 無錫市錫山區某公司涉嫌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案 8月29日檢查發現,該單位噴漆工段正在生產,配套的水噴淋+活性炭吸附脫附裝置正在運行,RCO中控系統顯示18個活性炭風室均處于吸附狀態。開箱檢查發現,其中16個炭箱未填裝活性炭,噴底漆工段對應的8個空炭箱內附著大量漆渣,大量廢氣未經處理直排外環境。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已立案調查。 案例五 南通市如東縣某公司涉嫌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案 8月21日檢查發現,該單位一車間4條擠塑生產線正在生產,廢氣分別通過管道收集至樓頂匯集后,經光催化氧化+兩級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高空排放。廢氣處理設施預處理裝置未安裝活性棉,光催化氧化單元部分總控開關指示燈未亮,活性炭上層箱體未填充活性炭,下層箱體僅填充一半活性炭,內部有大量油污。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已立案調查。 案例六 南京市六合區某公司涉嫌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案 8月25日檢查發現,該單位正在生產,車間內2個工段有機廢氣分別經堿噴淋+水噴淋處理后,由同一套活性炭吸附處理后排放,現場2個水噴淋罐內均無水,水噴淋設施未運行;實驗室廢氣處理裝置1#水噴淋塔水槽內未加水,2#管道與鼓風機連接處有大面積破損現象。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已立案調查。 案例七 鹽城東臺市某公司涉嫌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案 8月26日檢查發現,該單位水噴淋循環池內噴淋水長期未更換,呈暗黃色油性狀,液位很低且無法噴淋,部分廢氣從循環池直接排放。便攜式VOCs檢測儀檢測循環池蓋附近,數值為2643mg/m3,池蓋打開后檢測數值超過儀器上限(10000mg/m3) 。活性炭箱內2個填充格僅填充1個,且活性炭發白,失去吸附功能。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已立案調查。 案例八 無錫市惠山區某公司涉嫌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案 8月27日檢查發現,該單位定型、燒毛、印花廢氣經水噴淋+二級活性炭處理設施后高空排放,噴淋塔水池的液位只有三分之一,遠低于浮標,水池內液面無波動跡象,噴淋塔觀察口無噴淋跡象;噴淋塔和兩級活性炭之間管道斷開,廢氣經斷開處直接排放。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已立案調查。 案例九 鎮江市鎮江新區某公司涉嫌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案 9月8日檢查發現,該單位東、西廠區各建有一套酸洗裝置,酸洗廢氣配建有堿噴淋處理設施。西廠區堿噴淋塔循環泵未開啟,循環液pH約為3,東廠區堿噴淋塔內無噴淋液,噴淋液循環泵未開啟。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已立案調查。 案例十 鹽城市濱海縣某公司涉嫌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案 9月5日檢查發現,該單位1#鍋爐在運行,2#鍋爐停運,脫硫及脫硝設施均未開啟。查看中控系統發現9月以來1號鍋爐氮氧化物數據多次出現瞬時超標,調閱9月以來脫硫脫硝交接班記錄,氨水使用量及石粉用量均為0。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已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