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事實為:酸洗車間傳送帶發生火災,起火原因為設備故障導致機械摩擦引燃槽蓋引發火災,火災燒毀8支擠干輥、3個漂洗槽和5組噴梁等物品,過火面積約20平方米,無人員傷亡,火災造成的直接財產損失約34600元。 處罰依據為:《河北省消防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和《河北省消防行政執法裁量實施辦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 邯鄲市消防救援支隊給予邯鋼集團邯寶鋼鐵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壹萬伍仟元整的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