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蘇州市太倉市應急管理局對某機械有限公司行政處罰案
【關鍵詞】
粉塵涉爆企業;“粉六條”;大數據分析。
【基本案情】
2021年11月17日,江蘇省蘇州市太倉市應急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通過“太倉市安全生產監管系統”篩選重點執法對象時發現某機械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信息填報和管理信息異常,存在事故隱患的可能性較大,隨即將該公司列入執法檢查對象名單,并對該公司開展執法檢查。經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涉及粉塵涉爆企業六項執法檢查重點事項(簡稱“粉六條”)、特種作業、有限空間作業等九項違法行為,其中涉及“粉六條”的違法行為共有兩項:一、正在使用的干式除塵系統未規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種或多種控爆措施;二、未按規范制定粉塵清理制度,作業現場和相關設備設施積塵未及時規范清掃。上述兩項行為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和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分別涉及“粉六條”的第二條和第六條。太倉市應急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按程序下達了《現場處理措施決定書》和《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干式除塵系統等設備,對其他違法行為責令限期改正。
【處理結果】
2021年12月16日,太倉市應急管理局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七項、第九十九條第一項和第三項、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條第一款第三項,《工貿企業粉塵防爆安全規定》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二項,《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第三十條第一項以及《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對某機械有限公司的九項違法行為分別裁量、合并處罰,作出罰款人民幣26.5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典型意義】
太倉市行政執法人員在本案中創新工作思路,采用“大數據分析+系統對比”的方式,由執法部門組織第三方機構對轄區內工業企業安全風險進行采集,在“太倉市安全生產監管系統”中形成全域“安全風險底數”。行政執法人員通過登錄系統,比對企業自主填報信息,精準確定執法檢查對象,有效提升監管執法效能。江蘇省各級應急管理部門以開展“精準執法年”為主線,聚焦全面提升執法專業化、規范化、信息化水平,探索“精準執法+優質服務”模式,在推動精準執法與守法經營良性互動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