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村田電子有限公司第二工廠有三人進行高處作業,涉嫌違法違被罰10萬
近日,江蘇省無錫市新吳區應急管理局接到微信平臺舉報,在無錫村田電子有限公司第二工廠有三人進行高處作業,涉嫌違法違規。執法人員遂立即趕往現場調查。
經查,上海亞晶建筑有限公司員工蔡佰仕在安裝外墻板時,發現外墻板的安裝位置存在錯位情況。蔡佰仕遂從曲臂車吊籃中爬出,站在吊籃外的停車場外墻二樓挑檐上對外墻板重新進行安裝。蔡佰仕佩戴的安全帶掛扣點位于施工人員身體下方。經核實,上海亞晶建筑有限公司未對上述作業進行風險辨識并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處置方案;未確認現場作業條件是否符合安全作業要求;未在高處作業前向作業人員說明危險因素、作業安全要求和應急措施,并經雙方簽字確認。
該公司在危險作業時,未按照規定履行職責,違反了《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五十一條的規定,執法人員責令該公司限期改正,因該單位現場的安全監管人員及相關作業人員均未及時制止本次高處作業中存在的違章行為,對該公司處罰款10萬元的頂格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