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呼圖壁縣煤炭多種經營有限公司小甘溝煤礦因存在重大隱患,被責令停產
日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呼圖壁縣煤炭多種經營有限公司小甘溝煤礦因存在重大隱患,被責令停產整頓15日,予以行政處罰122.10萬元,暫扣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
3月9日至4月2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東局按照統一部署,對新疆煤炭企業開展異地監察執法。執法組由6名煤礦安全監察員和2名煤礦技術專家組成,采取隨機抽查、突出重點的方式,重點對存在煤與瓦斯突出、高瓦斯、水害威脅嚴重、各類事故隱患和安全風險交織疊加的4處煤礦開展監察執法。
位于呼圖壁縣雀爾溝鎮的小甘溝煤礦,屬于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執法組通過查閱資料發現,井田內小甘溝河河床兩岸的卵礫石層直接覆蓋于煤系地層的露頭之上,主要接受河水補給,含水量極大,對下伏煤系地層及主煤段可直接“充水”,使得井田賦煤地層形成承壓水。該礦11121綜放工作面上方存在原開采過的B4煤層采空區,一旦采掘過程中對頂板起伏區域探放水不到位,易發生透水事故。
執法組立即趕往現場檢查,并通過查閱圖紙和有關資料、問詢有關人員,發現該礦B2煤層11121綜放工作面距離上覆B4煤層積水老空區44.7米,距離B2煤層頂板導水裂隙帶66.8米,超過B4煤層積水老空區標高。該礦雖然開展了隱蔽致災因素普查,利用地面瞬變電磁法勘探進行物探,但未嚴格按照《煤礦防治水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二項規定,采用兩種以上方法驗證查清水文地質條件。
經討論研究,執法組認定該礦違反《煤礦安全規程》和《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相關規定,符合《煤礦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第九條第三項“在需要探放水的區域進行采掘作業未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探放水”的情形,構成重大事故隱患。執法組當即責令該礦停產整頓,由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新疆局立案查處,進行責任追究。
此次山東局到新疆開展異地監察執法,共抽查4處生產煤礦,查處違法違規行為161起,重大事故隱患5項,責令停產整頓礦井2處,責令停止井下一切采掘活動2處;實施行政罰款496.70萬元,其中對煤礦企業行政處罰468.20萬元,對個人罰款28.50萬元。針對檢查發現的突出問題和共性問題,執法組及時召開反饋會,向新疆有關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礦企業通報監察情況并提出了具體整改要求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