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星源城南液化氣有限公司充裝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氣瓶案
2022年3月15日,順慶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南充市星源城南液化氣有限公司進行專項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未按照規定實施充裝前后的檢查、記錄制度,未及時將充裝前(后)檢查情況、相關充裝情況等信息上傳到氣瓶充裝信息平臺,已充裝的5只氣瓶超期未檢、2只氣瓶已超過12年,應予報廢。該公司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進行充裝活動,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執法機關依法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作出罰款1010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