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局查處某公司未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案
2021年3月23日11時左右,位于連云港市贛榆區的江蘇某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二棒材車間發生一起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經連云港市政府事故調查組認定:事故原因是山東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在承包某鋼鐵集團公司車間維修保養工程期間,未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安全管理不到位,致使施工現場混亂,造成高空作業人員無證、違規作業起重機械引起傷害并導致一人死亡,山東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十四條規定,經連云港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立案調查固定證據后,依據《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九十條之規定,對其作出頂格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