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照規定配備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被處罰
9月1日,青州市應急管理局對青州市某機械廠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從業人員在一百人以下,未按規定配備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新《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從業人員在一百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據新《安全生產法》九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執法人員當即向企業下達了《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并對違法行為立案查處,擬處罰款1.9萬元。
9月1日,青州市應急管理局對青州市某機械廠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從業人員在一百人以下,未按規定配備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新《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從業人員在一百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據新《安全生產法》九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執法人員當即向企業下達了《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并對違法行為立案查處,擬處罰款1.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