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崔文峰礦長,被重罰!所在煤礦被停產整頓!
日前,晉城市蘭花集團所屬莒山煤礦有限公司因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被晉城市應急管理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該礦生產能力為90萬噸/年,低瓦斯礦井,現開采3號煤層,9號煤系統建設已進入三期正在進行首采面設備安裝。
2022年1月2日,按照全市安全生產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堅”集中行動要求,市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執法人員采取“四不兩直”方式對該礦的井上下進行了全面檢查。其中,井上重點檢查了“百日攻堅”集中行動落實情況、企業主體責任落實、礦領導帶班和安全風險管控等方面,井下分三組對3號煤生產系統的一盤區、二盤區和9號煤建設系統進行了抽查檢查。
經檢查 ??
?該礦3號煤系統一盤區1#采區皮帶超溫灑水保護經現場試驗不起作用、溫度傳感器失效,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相關規定,屬于《煤礦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應急管理部令第4號)所列重大事故隱患。
?同時,該礦F202綜采工作面回風巷甲烷傳感器(T2)進行瓦斯超限斷電實驗時,F202綜采工作面回風巷中部水倉水泵無法斷電,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相關規定,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相關條款。
根據《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第446號令)和《安全生產法》相關條款,兩項合并,晉城市應急管理局依法責令該礦停產整頓3天,并處82萬元罰款、對該礦主要負責人崔文峰處4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并對崔文峰記3分。
市應急管理局要求,蘭花集團要對莒山煤礦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進行反思,以此為戒,組織所轄各生產經營單位認真開展安全生產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堅”集中行動。在“百日攻堅”集中行動自查自糾階段,企業自查上報的重大事故隱患,監管部門將減輕或免于行政處罰;企業自查沒有查出而被監管部門執法檢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將依法施以頂格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