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應急管理局總工受賄169次,篡改事故調查報告,幫違法企業逃避處罰,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是貪欲蒙蔽了我的雙眼,讓我只見香餌、不見金鉤,最終成了圍獵的犧牲品,我太后悔了。”法庭上,江蘇省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應急管理局原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周陳忠不禁流下了悔恨的淚水。2021年7月23日,周陳忠被如皋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2005年11月,周陳忠轉業到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安監局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轉業后的第一個春節他就感受到了安監部門與部隊的不同。區內一些企業老板看中周陳忠手中的監管權力,競相與其結識攀交,逢年過節紛紛送上紅包禮金,這讓周陳忠受到很大沖擊。“我突然意識到,晚一年轉業就少收一年的紅包,覺得自己虧了,后悔沒有早幾年轉業。”周陳忠說。
被金錢沖昏頭腦的周陳忠失去了應有的理智和警覺,逐漸將紀法拋諸腦后,甚至認為企業送紅包是理所當然,不送紅包就是“不懂人情世故”。經查,周陳忠利用職務便利,先后169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購物卡共計26萬余元。
“哪些企業送了紅包我不一定記得,但哪些企業沒有送我記得清清楚楚,心里就認為這家企業太不通情理、不懂人情世故了,有機會我就會去刁難一下。”據辦案人員介紹,周陳忠深諳弄權撈錢、看錢辦事的“規則”。企業若是不送錢送物,他便以加強監管為名上門“找茬”,讓其“知曉厲害”;若只是逢年過節“意思意思”,換來的也僅僅是依法辦事不刁難。但若企業出手大方,送上大額錢財,周陳忠則會提供“熱情服務”,對其額外關照。發現問題后坐等企業老板上門“談數”送錢,由于受周陳忠權力的掌控,和周陳忠處好關系成為眾多監管對象不謀而合的“共識”。
2016年,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某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發生火災爆炸事故。調查發現事故主要原因是設計存在缺陷,按規定應當對設計公司、事故企業以及兩家單位負責人進行處罰。但在收下設計公司老板陳某以及事故企業負責人李某所送錢款后,周陳忠不僅沒有對他們進行處罰,還篡改了事故調查報告,幫助其逃避事故損失賠償責任。
安全監管責任重于泰山。但在周陳忠這里,只要“錢”到位,法律規定、監管職責、安全隱患都可以不管不顧。他通過在危化品經營許可中降低門檻、在事故調查中大事化小、在安全評價驗收時故意放水等手段多次突破法律底線為他人謀取利益,并從中撈取好處。
只要把監管的標準松一松、把執法的手抬一抬,就能輕松換來成千上萬的鈔票。然而,在周陳忠看來,這些只是“蠅頭小利”,貪欲膨脹的他將手中的權力“明碼標價”,主動出擊為相關企業介紹業務。
2018年,某防爆裝置監測公司找到周陳忠,請他幫助介紹業務,周陳忠則主動提出要收取8%的“介紹費”。就這樣,3年間,周陳忠利用職權軟硬兼施,幫助該公司承接開發區50多家化工企業的電氣防爆業務,從中賺取好處費26萬余元。此外,他通過推薦有關公司到區內企業承攬工程施工、工程監理、設備安裝等業務,收取和索要好處費100余萬元,約占其受賄總額的七成。
在跟老板打交道的過程中,老板們豪華奢靡的生活、一擲千金的派頭讓周陳忠心生羨慕,不由得生起了一邊當官、一邊做“老板”的念頭。2014年,周陳忠看到開發區內企業對燒堿的需求量比較大,便以其哥哥周某的名義注冊成立了南通佳拓化工有限公司。周成忠一方面將收受的贓款用于公司的資金周轉,另一方面利用自己的職權為公司拓展業務。幾年來,通過該公司累計獲利100多元萬。2016年,周陳忠還以妻子的名義在一家化工公司認購了10萬股內部員工股,定期收取分紅利潤。
2017年,一封信訪舉報信反映周陳忠濫用職權、收受錢財等問題。得到消息的周陳忠先后與多人訂立“攻守聯盟”,通過偽造借款協議、將收受的部分錢款予以退還等方式僥幸蒙混過關。此次的信訪舉報不僅沒有讓周陳忠懸崖勤馬,反而讓僥幸“逃過一劫”的他更加自信膨脹、為所欲為。
2018年,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應急管理局主要領導及紀檢組長對周陳忠進行監督談話;2019年開發區紀工委領導對其進行監督談話;周陳忠的愛人、親友也通過多種方式委婉提醒。但周陳忠卻自認為“操作”隱蔽、技高一籌,對組織、領導、親友的警醒規勸掩耳盜鈴、充耳不聞。
2020年12月18日,經南通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周陳忠被如皋市紀委監委審查調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21年6月5日,周陳忠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身后有余忘縮手,眼前無路想回頭。直到此時,周陳忠方才悔悟“貪字近貧”的道理,才明白自己不過是違紀違法所得的“保管箱”“搬運工”,以權謀私、貪污腐敗,終究難逃紀法嚴懲。回首來路,他曾是家人的驕傲、業務的標兵,老父親“入黨當先進”的囑咐言猶在耳。但日漸瘋長的貪欲,讓周陳忠把曾經對黨的錚錚誓言和父親的囑咐拋之腦后,忘記了初心使命,喪失了理想信念,越過了紀法底線,走向了人生的歧途,一步一步走向了貪腐的罪惡深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