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部公布一批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典型案例
今年上半年,全國共發生化工事故62起、死亡81人,比去年同期(80起、92人)分別下降22.5%和12%,但是發生6起較大事故,比去年和2019年同期均增加3起。這些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和企業安全發展理念不牢、法治意識不強、安全基礎薄弱、本質安全水平不高、安全管理缺失等突出問題,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風險防范化解任務依然繁重艱巨。
化工在國民經濟中占有重要地位,是支柱產業和基礎產業。化工生產過程復雜,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一旦發生事故破壞力強,社會影響大。危險化學品安全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防范化解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關系社會長治久安、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地位突出,意義重大。
應急管理部強調,夏季高溫、高濕,雷電、暴雨、強風等極端天氣頻發,給安全生產帶來不利影響。一是易造成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生產裝置和儲存設備超溫超壓,影響設備平穩運行和工藝控制,雷擊易造成電線短路、油氣儲罐起火甚至爆炸,強降雨易導致遇濕自燃物質發生火災爆炸。二是部分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將設備檢維修集中安排在夏季進行,檢維修過程中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數量多,這些都是企業安全管理的薄弱環節。三是夏季高溫天氣對從業人員生理和心理產生雙重影響,易因身體疲憊、精力不集中等引發事故。
各地區、各部門、各企業單位要層層壓實責任,扎實做好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防范工作。一是密切關注掌握氣象預報和災害預警信息,重點開展對防雷防靜電設施、排水系統、儲罐區溫度壓力檢測和噴淋冷卻系統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二是各有關企業要對生產和儲存的受熱易分解物質逐一進行排查,確保生產工藝、儲存及運輸條件符合有關法規標準要求,儲存場所必須嚴格落實降溫、通風等安全管控措施,選用具備相應儲存條件的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嚴防高溫條件下引發安全事故。三是嚴格責任落實,高度關注夏季企業集中檢維修的特點,認真做好全過程安全風險辨識和管控,加強警示教育提醒,強化監督檢查,切實做好安全風險防范工作。應急管理部提醒,企業職工和社會公眾要增強安全防范意識,發現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及時舉報,共同營造監督共治的氛圍。
為推動各地區、各部門、各企業和社會公眾深刻吸取有關事故教訓,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增強社會安全意識,壓緊壓實各項安全責任,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化工危險化學品重特大安全事故,維護好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應急管理部近日對外公布一批2021年以來發生的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典型案例。
1.河南順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14”中毒事故
2021年1月14日16時20分左右,位于駐馬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河南順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1#水解保護劑罐進行保護劑扒出作業時,發生一起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1010萬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作業人員違章作業,致使作業人員缺氧窒息暈倒,現場人員救援能力不足,組織混亂,導致事故擴大。主要教訓:河南順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全風險辨識不足,未明確高濃度氮氣造成的窒息風險;安全技術審查把關不嚴,未將受限空間與危險化學品管道進行隔離;現場管理不到位,受限空間作業人員佩戴正壓面罩后無緊固措施;安全投入不足,未向凈化車間配備體積小、適合進出罐作業的正壓式呼吸器;應急救援演練針對性不強,未開展特殊受限空間防中毒方案演練。此外,其股東昊華駿化集團有限公司未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對下屬企業高風險作業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查、檢查責任失管失察。
2.湖北仙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26”爆炸事故
2021年2月26日16時19分左右,湖北仙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復工復產期間,非法生產甲基硫化物發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4人受傷。初步分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事故單位進行甲基硫化物蒸餾提純,在更換攪拌電機減速器時,未對蒸餾釜內物料進行冷卻,導致釜內甲基硫化物升溫,發生劇烈分解爆炸。
主要教訓:仙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意識淡薄,主要負責人不懂化工,在未經變更、未經設計、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借合法生產之名(許可為乙基氯化物)非法組織生產甲基硫化物;一線從業人員文化水平偏低,缺乏安全意識和風險辨識管控能力。
3.吉林化纖股份有限公司“2·27”中毒事故
2021年2月27日23時10分許,吉林化纖股份有限公司發生一起較大中毒事故,造成5人死亡、8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829萬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長絲八車間部分排風機停電停止運行,該車間三樓回酸高位罐酸液中逸出的硫化氫無法經排風管道排出,致硫化氫從高位罐頂部敞口處逸出,并擴散到樓梯間內。硫化氫在樓梯間內大量聚集,達到致死濃度。新原液車間工藝班班長在經樓梯間前往三樓作業崗位途中,吸入硫化氫中毒,在對其施救過程中多人中毒,導致事故后果擴大。主要教訓:吉林化纖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安全設備缺失,未設置固定式有毒氣體報警裝置、事故通風系統、全線DCS集散式自動控制系統和雙回路電源供電;風險辨識和管控缺失,未辨識出八紡酸站三樓存在硫化氫中毒風險;事故應急處置不力,未制定現場處置方案,未配備應急器材等管控措施;相關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安全教育和培訓流于形式。
4.黑龍江凱倫達科技有限公司“4·21”中毒事故
2021年4月21日13時43分,綏化安達市黑龍江凱倫達科技有限公司發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9人中毒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873萬元。事故發生在三車間制氣工段制氣釜停工檢修過程中。初步分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在4個月的停產期間,制氣釜內氣態物料未進行退料、隔離和置換,釜底部聚集了高濃度的氧硫化碳與硫化氫混合氣體,維修作業人員在沒有采取任何防護措施的情況下,進入制氣釜底部作業,吸入有毒氣體造成中毒窒息。在搶救過程中救援人員在沒有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多次向釜內探身、呼喊、拖拽施救,致使現場9人不同程度中毒受傷。主要教訓:凱倫達科技有限公司法律意識缺失、安全意識淡薄,未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違規組織受限空間作業;風險辨識和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未辨識出制氣釜檢修存在中毒窒息風險;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缺少停車作業內容,對釜內物料退料、置換的操作規定不明確;作業人員崗位培訓不到位,未開展特殊作業安全培訓;應急處置能力不足,未配備足夠應急救援物資和個人防護用品。此外,未依法取得建設項目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未批先建問題突出。
5.河北鼎睿石化有限公司“5·31”火災事故
2021年5月31日14時28分,位于滄州市渤海新區南大港產業園區東興工業區的鼎睿石化有限公司發生火災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約3872萬元,未造成人員傷亡。初步分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鼎睿石化有限公司非法儲存,在油氣回收管線未安裝阻火器和切斷閥的情況下,違規動火作業,引發管內及罐頂部可燃氣體閃爆,引燃罐內稀釋瀝青。主要教訓:鼎睿石化有限公司法律意識淡薄,在儲罐建成未驗收的情況下,擅自投入使用,非法儲存稀釋瀝青;在動火作業前未進行危險因素辨識,未制定并落實動火作業的安全措施,違章指揮無證人員動火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