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作業無證上崗?罰了這個數!
近日,東莞市應急管理局大朗分局,查處了一起東莞某冷熱設備有限公司焊接作業人員無證上崗事件,該公司有固定焊接崗位10個,焊工10名,其中5人在未持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的情況下,從事二保焊和氬弧焊的焊接作業。
分局執法人員當場對涉事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要求其必須接受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另外,針對該公司存在焊工未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違法事實,分局執法人員對其處人民幣2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據悉,9月以來,大朗應急管理分局共處理關于特種作業操作證舉報投訴4宗,立案處罰3宗,罰款5萬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一、未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二、未如實告知從業人員有關安全生產事項; 三、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 可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 2020年9月21日,深圳建工因工人無證特種作業被罰款5萬元,年內已9次遭行政處罰。 深圳市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因五名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安裝工人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被罰款5萬元。 ● 2019年8月2日上午11時許,武漢市江夏區一工地發生火災。消防部門接到報警后及時熄滅明火,無人員傷亡。 經調查,起火原因為:現場電焊工人在無電焊作業資格的情況下,操作時產生高溫焊渣引燃模具的塑料層進而引發火災。涉事人員被行政拘留。 ● 2019年5月24日,南京金鷹失火,原因系裝修工人違規動火作業所致,相關人員被依法刑事拘留。 ● 2018年9月25日,深圳龍崗區發生一起觸電事故,致一男子不幸身亡。 事故原因: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未采取相應的絕緣防護措施并冒險帶電作業;電氣線路未安裝漏電保護開關;企業主體責任未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