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電建:甲方監理總包分包包工頭統統獲刑!2家特級企業被停業整頓!備案項目經理吊銷證書,5年內不予注冊
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通報:在廣州市從化區鰲頭鎮潭口村在建的廣州市第七資源熱力電廠項目中,廣東電*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市市*集團有限公司存在違法分包行為,造成了9人死亡,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065萬元。
原件原文:
建督罰字〔2020〕14號
廣東電*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5日7時55分,廣州市從化區鰲頭鎮潭口村在建的廣州市第七資源熱力電廠項目垃圾儲坑廠房屋面防腐板安裝操作平臺發生高處坍塌墜落事故,造成平臺上作業人員9人死亡,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065萬元。
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從化區第七資源熱力電廠項目“3·25”較大坍塌事故結案的批復》認定,該較大坍塌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你單位作為該項目鋼結構專業承包單位,允許不具備資質的個人使用本企業資質,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在工程施工中只收取管理費,未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施工合同約定設置項目管理機構,未派出項目管理人員,未履行項目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
我部于2019年9月3日向你單位發出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建督罰告字〔2019〕93號),你單位于2019年10月31日簽收,并于當日提出了聽證申請。
經研究,決定不予采納聽證意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六十六條和第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我部決定給予你單位責令停業整頓180日的行政處罰。
鑒于當地行政主管部門已給予你單位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120日的處罰,決定實際執行60日,停業整頓自2020年3月6日開始執行。停業整頓期間,你單位在全國范圍內不得以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承接新的工程項目。
如對本處罰決定不服,你單位可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人:周陽帆
聯系電話:010-58934841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20年2月27日
(此件主動公開)
建督罰字〔2020〕32號
廣州市市*集團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5日7時55分,廣州市從化區鰲頭鎮潭口村在建的廣州市第七資源熱力電廠項目垃圾儲坑廠房屋面防腐板安裝操作平臺發生高處坍塌墜落事故,造成平臺上作業人員9人死亡,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065萬元。
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從化區第七資源熱力電廠項目“3·25”較大坍塌事故結案的批復》認定,該較大坍塌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你單位作為該項目土建總承包單位,允許不具備資質的個人使用本企業資質,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土建總承包,將包括勞務分包工程、鋼結構工程、機電安裝、裝飾裝修專業工程都分包給個人掛靠的施工單位;
派出下屬分公司到土建項目的人員安全管理不力,未正確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未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未嚴格落實項目經理責任制,備案項目經理沒有到崗履行職責,未按規定為項目部配備足夠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未申請取得施工許可證之前,提前開始施工;未及時督促項目部消除高處作業無生命繩、無兜底安全網等事故隱患,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
我部于2019年9月3日向你單位發出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建督罰告字〔2019〕88號),你單位于2019年10月31日簽收,并提出了聽證申請。
經研究,決定不予采納聽證意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六十六條和第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我部決定給予你單位責令停業整頓180日的行政處罰。
鑒于當地行政主管部門已給予你單位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120日的處罰,決定實際執行60日。停業整頓自2020年3月6日開始執行。
停業整頓期間,你單位在全國范圍內不得以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承接新的工程項目。
如對本處罰決定不服,你單位可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人:周陽帆
聯系電話:010-58934841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20年2月27日
住建部官網通報:
姚某源作為備案的項目經理,長期不到崗履職。2017年3月,工地上一操作平臺墜落,造成9人死亡,2人受傷。決定吊銷其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5年內不予注冊。
建督罰字〔2018〕23號
姚某源:
2017年3月25日7時55分,廣州市從化區鰲頭鎮潭口村在建的廣州市第七資源熱力電廠項目垃圾儲坑廠房屋面防腐板安裝操作平臺發生高處坍塌墜落事故,造成9人死亡,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065萬元。
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批復的《廣州市從化區第七資源熱力電廠項目“3.25”較大坍塌事故調查報告》,該坍塌事故是一起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你作為該工程土建總承包項目備案的項目經理,長期未到崗履行項目經理職責,未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未能根據工程的特點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未能消除施工安全隱患,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我部于2018年2月13日向你發出了《住房城鄉建設部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你于2018年8月8日簽收,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書面陳述或申辯。
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我部決定吊銷你注冊專業為建筑工程的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自吊銷之日起5年內不予注冊。
請你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到廣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辦理相關手續。
如對本處罰決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