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混凝土造假案判刑19人!最小23歲,最大65歲
據香港廉政公署發布,此次19名嫌疑人分兩案被起訴。他們曾在香港土木工程拓展署(土木署)承判商的實驗室工作,被控偽造數據、替換測試樣本、隱瞞測試情況、串謀詐騙兩名土木署首席技術員及其他人員等。
今年5月,香港廉政公署證實在港珠澳大橋建設中,土木署的一家承判商涉嫌貪污,提供虛假混凝土壓力測試報告。香港廉政公署對21名涉案人員進行了拘捕調查。
18名前實驗室職員被控串謀詐騙;
據香港廉政公署,在首宗案件中,18名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嘉科)前實驗室職員,共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香港普通法。他們將于11月17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應訴,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這些被告人案發時受雇于嘉科,在小蠔灣工務區域試驗所工作。他們負責進行建筑材料合規測試,包括混凝土壓力測試。
由于興建港珠澳大橋,對建筑材料合規測試的需求日漸增加,香港土木署于2012年年底成立了小蠔灣工務區域試驗所。該試驗所的管理及運作,以顧問合約形式承包給嘉科。
兩名香港土木署的首席技術員,分別在不同時段派駐該試驗所。他們負責監督嘉科所提供的服務,并擔任核準簽署人,就該試驗所進行的測試,發出香港實驗所認可計劃(認可計劃)的認許報告。
而18名被告同被控的罪名是,他們涉嫌于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26日期間,一同串謀,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合謀詐騙這兩名香港土木署首席技術員及其他人員。
被告涉嫌不誠實地更改該試驗所內,與壓力測試機連接的電腦上的日期及/或時間。
他們還涉嫌使用已測試或強力混凝土磚、或金屬校準柱,代替送交該試驗所作為建筑材料合規測試的原本混凝土樣本磚。
他們涉嫌沒有按照土木署規定進行混凝土壓力測試,并通過前述手段隱瞞和糾正。
被告又涉嫌導致該兩名香港土木署首席技術員,或其他人員根據認可計劃核證有關測試報告。否則有關土木署首席技術員或其他人員不會核證該等報告。
該案被告為:
麥培盛,65歲,嘉科前高級工地實驗室技術員。
吳啟堯,63歲,余維德,28歲,李詠暉,24歲,趙志興,26歲,薛家俊,25歲,陳銳鏗,23歲,姚宇峰,48歲,潘家偉,25歲,葉德杰,27歲,吳汶鴻,26歲,張嘉明,28歲,及黎榮發,40歲,同為嘉科前工地實驗室技術員。
謝德禮,35歲,李志勤,23歲,鄺富賢,44歲,陳志成,58歲,和郭文輝,34歲,同為嘉科前實驗室助理。
一名實驗室技術員被控使用虛假文書;
據香港廉政公署,在第二宗案件中,被告黃國堯61歲,是嘉科的前工地實驗室技術員。
他被控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違反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73條。
案發時,黃國堯受雇于嘉科,為工地實驗室技術員,派駐在小蠔灣工務區域試驗所工作。他負責進行建筑材料合規測試,包括混凝土壓力測試。
黃國堯涉嫌于2012年9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間使用虛假文書,即由電腦衍生用作記錄送交該試驗所的混凝土樣本磚壓力測試結果的記錄單,還有及/或工作紙,意圖誘使他人接受這些文書,并當作真的文書。
香港廉政公署早前接獲土木署轉介的貪污投訴,調查后揭發上述兩宗案件。香港土木署連同路政署和運輸及房屋局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來源:東方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