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行合一”持續發力
從銀保到經代再到個險,“報行合一”持續發力,顯示出監管防范費差損風險的決心和力度。
自去年8月至今,監管部門已連發三項規范政策,推動“報行合一”全面落地。
2023年8月,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發布《關于規范銀行代理渠道保險產品的通知》,明確要求保險公司在銀保產品備案時,應按監管規定在產品精算報告中明確說明費用假設、費用結構,并列示傭金上限。應據實列支向銀行支付的傭金費用,傭金等實際費用應與備案材料保持一致,即“報行合一”。
隨后2023年10月,金融監管總局發布《關于銀保產品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指出部分保險公司備案的銀保渠道產品的預定附加費用率,與后續單獨報備的銀保渠道總費用不一致,并表示監管部門將按兩者孰低的原則認定銀保渠道總費用。如保險公司存在“報行不一”,將受到嚴肅處理。
今年1月,金融監管總局向各保險公司下發《關于規范人身保險公司銀行代理渠道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進一步明確和細化銀保渠道“報行合一”相關要求,從保險公司設計和備案產品、健全內控機制建設、強化監督管理、統籌開展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等多個維度,對銀保業務進行全鏈條規范。
一直以來,人身險行業處處是“報行不合一”的現狀:同質化競爭激烈的壓力下,保險公司將費用作為競爭手段,導致費用管理粗放,實際費用超出產品報備時水平,出現虛假費用、虛假投保、虛假退保等一系列問題。
從一季度保險業罰單看,費用管理成為處罰的第一大案由。保險業個人十大處罰信息榜顯示,所涉問題幾乎均指向虛列費用和虛構保險代理等費用管理問題。“報行合一”重點打擊的“小賬”問題浮出水面。
分析師認為,預計在“報行合一”的持續引導和規范下,銀保渠道的手續費率水平有望顯著降低,進而推動渠道新業務價值率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