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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省危險廢物產生處置情況

2022年,浙江省生產總值(GDP)為7.77萬億元,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2.19萬億元,在工業生產恢復、環保監管愈加正規化雙重作用下,浙江省披露2022年危廢產生量700-720萬噸,較2021年增加140-160萬噸。


全省各地市危廢產生量如下圖所示,其中:寧波市2022年1-10月146萬噸,預計2022年全年160-180萬噸;暫無紹興、金華兩市2022年危廢產生數據,使用2021年危廢申報數據。


全省主要危廢種類:

1)HW18飛灰、焚燒殘渣,114萬噸

2)HW11(精蒸餾殘渣)、HW34(廢酸)、HW35(廢堿),178萬噸

3)HW17表面處理廢物,87.76萬噸

4)HW08(廢油)、HW09(廢乳化液),70.19萬噸

HW02(醫藥廢物)、HW06(廢溶劑)、HW31(含鉛廢物)、HW38(有機氰化廢物)、HW48(有色金屬冶煉廢物,鋁灰等)、HW49(其他廢物)產生量介于20-30萬噸


2022年年末,浙江省危廢處置利用企業229家,核準資質1148.05萬噸,其中:金屬資源化項目375萬噸,酸堿利用167萬噸,協同處置129萬噸,焚燒90萬噸,廢油利用79萬噸,含油污水利用78萬噸,填埋60萬噸,乳化液48萬噸,包裝物利用42萬噸,廢溶劑回收25萬噸。其中:

焚燒項目核準規模89.71萬噸/年,較2018年年末增加48.70萬噸,增長118.75%

填埋項目核準規模59.45萬噸/年,較2018年年末增加39.67萬噸,增長200.56%

協同處置項目核準規模128.82萬噸/年,較2018年年末增加48.15萬噸,增長59.69%

一、杭州市

2022年,杭州市申報產生危險廢物89.13萬噸,較2021年增加6.6萬噸。市內處置(含企業自行處置)60.59萬噸,市外處置30.02萬噸


2022年全市共產生34大類危險廢物,其中焚燒飛灰(HW18,21.4萬噸,轉移處置19.47萬噸)、廢酸(HW34,11.81萬噸,轉移處置9.75萬噸)、廢堿(HW35,10萬噸,企業自處置10萬噸)、廢有機溶劑(HW06,9.11萬噸,企業自處置7.98萬噸)、煙塵灰、鋁灰渣(HW48,6.95萬噸,全部轉移處置)以及油/水、烴/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5.95萬噸,企業自處置利用5.2萬噸),約占產廢總量73.27%


全市現有危廢經營企業36家,核準規模174.38萬噸/年,主要處置利用項目:金屬資源化91.58萬噸/年、協同處置34.73萬噸/年、酸堿13.25萬噸/年、飛灰利用8.5萬噸、廢油利用7萬噸。

2022年,經營企業實際接收77.09萬噸,收集廢礦物油5.1萬噸、廢鉛酸電池1.38萬噸、小微收集5.49萬噸

基于如上分析,杭州市危廢利用處置項目投資建議:

  1. 鼓勵工業廢鹽等利用能力不足的綜合利用項目
  2. 新建危險廢物綜合利用項目,原則上以利用處置市域內危險廢物為主
  3. 原則上不鼓勵新建危險廢物收運單位,鼓勵現有的危險廢物收運單位與市內綜合處置單位開展合作,減少運輸風險和運輸成本
  4. 自行利用處置設施:鼓勵危險廢物年產生量大的企業建設危險廢物自行處置設施,鼓勵企業根據需要對現有自建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進行提升改造,建設高標準的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
  5. 危險廢物“點對點”項目:鼓勵在環境風險可控前提下,在大市域內產處企業之間開展危險廢物“點對點”利用

二、湖州市

2022年,企業申報產生危廢46.3萬噸,較2021年增加10.47萬噸。其中市內委托利用處置36.36萬噸,市外委托利用處置10.02萬噸,企業自行利用處置0.08萬噸


2022年主要危廢種類:HW31(廢鉛酸電池,21.67萬噸,轉移至浙江天能利用,跨省轉出6.75萬噸)、HW18(生活垃圾焚燒飛灰,8.67萬噸,主要通過當地生活垃圾應急填埋場豁免填埋處置)、HW17(表面處理污泥,5.87萬噸,2022年跨省轉出0.68萬噸)、HW49(沾染危險廢物的廢包裝物、廢活性炭等,1.37萬噸)、HW48(鋁灰渣,1.35萬噸)、HW08(廢礦物油,1.06萬噸)


現有危險廢物經營企業15家,核準資質109.26萬噸,較2020年年初增加52萬噸,主要經營內容:金屬資源化52.3萬噸/年、酸堿處置利用25萬噸/年、協同處置11萬噸/年、包裝物利用7.26萬噸、焚燒6萬噸、廢油利用4.5萬噸/年、填埋2萬噸/年、活性炭1.2萬噸/年。

2022年,實際接收66.35萬噸/年,已利用處置43.07萬噸,當前庫存33.43萬噸

基于分析,湖州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項目投資建設意見

1.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項目建設:鼓勵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危險廢物焚燒處置殘渣、廢鹽、含鉻廢物等綜合利用能力空缺的綜合利用項目;原則上不再批準新廢酸廢堿表面處理廢物、廢包裝桶、廢活性炭、鋁灰渣等危廢綜合利用項目;新建危險廢物綜合利用項目,應立足于我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缺口,不再批準新(擴)建以外省、市危險廢物為主要原料的利用項目。

2.危險廢物收集項目:原則上不鼓勵新建危險廢物收集經營單位及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運單位,鼓勵現有的危險廢物收運單位與市內利用處置單位以聯合經營等方式開展危險廢物收運工作,優化危險廢物管理延伸服務。

3.自行利用處置設施:鼓勵危險廢物年產生量大的企業建設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設施,如生活垃圾焚燒廠建設生活垃圾焚燒飛灰自行利用處置設施,鼓勵企業根據需要對現有自建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進行提升改造,建設高標準的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

4.危險廢物“點對點”項目:鼓勵在環境風險可控前提下,在市內產處企業之間開展危險廢物“點對點”,利用單位所利用的危險廢物應具備一定規模且有穩定的市場,物理學性質相對穩定,利用技術和工藝、設施設備等能相適應。

三、嘉興市

2022年, 嘉興市危險廢物產生量 (含上年度庫存量)共 80.9萬噸,較2021年增加5萬噸 , 委托處理量59.8萬噸 , 企業自行處理量20.6萬噸 ,貯存0.5萬噸


2022年,嘉興全市共產生 32大類 危險廢物,其中產生量 超過1萬噸的 危險廢物類別有 13個大類 ,根據危險廢物產生量排序,依次為 HW34、HW17、HW18、HW11、HW49、HW09、HW08、HW21、HW48、HW23、HW13、HW12、HW45 ,合計 77.0萬噸 ,占全市危險廢物產生量的 96.5% 。其中:

HW34( 27.9萬噸 , 委托處理了16.0萬噸 ,部分企業 自行處理了11.9萬噸)、HW17( 13.2萬噸 , 委托處理了 11.6萬噸 ,部分企業自行利用處置了1.6萬噸)、HW18(9.2萬噸 , 委托處理了8.4萬噸 ,部分企業自行利用處置0.8萬噸)、HW11(5.0萬噸 , 委托處理了2.0萬噸 ,部分企業 自行處理了2.9萬噸)、HW49(4.5萬噸 , 委托處理了4.3萬噸 ,部分企業 自行處理了1.6萬噸)


現有16家危險廢物經營企業,核準資質124.75萬噸,主要處置利用項目:金屬資源化41.44萬噸/年、廢酸堿38.88萬噸/年、填埋17.61萬噸/年、焚燒9.5萬噸/年、廢油利用6.5萬噸/年

2022年實際接收48.36萬噸。

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遠大于市內委托利用處置需求, 存在利用處置 能力過剩的問題 。與此同時,嘉興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具有類別分布不均、醫廢代碼不全、部分危險廢物利用能力不足, 產業鏈精深加工還不夠的問題,出現低水平和同質化競爭

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項目建設:鼓勵廢催化劑、二次鋁灰等綜合利用項目;原則上不再批準新含油類、飛灰綜合利用等危險廢物綜合利用項目;新建危險廢物綜合利用項目,應立足于我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缺口,不再批準新(擴)建以外省、外市危廢為主要原料的利用項目

危險廢物收集項目:原則上不鼓勵新建危險廢物收運單位,鼓勵現有的危險廢物收運單位與市內綜合處置單位以聯合經營等方式開展危險廢物收運工作,優化危險廢物管理延伸服務

自行利用處置設施:鼓勵危險廢物年產生量大的企業建設危險廢物自行處置設施,鼓勵企業根據需要對現有自建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進行提升改造,建設高標準的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

危險廢物“點對點”項目:鼓勵在環境風險可控前提下,在產處企業之間開展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利用,利用單位所利用的危險廢物應具備一定規模,物理學性質相對穩定,利用技術和工藝、設施設備等能相適應

四、金華市

2021年,金華市申報產生危險廢物43.59萬噸,較2020年增加12.49萬噸,貯存4.52萬噸。其中:2021年,義烏市產生危廢6.16萬噸,其中飛灰4.94萬噸、表面處理廢物0.82萬噸


現有危廢經營企業17家,核準資質136萬噸,較2020年年初增加51.48萬噸。主要處置利用項目:金屬資源化70.23萬噸、廢油利用23萬噸、協同處置21.64萬噸、酸堿9.6萬噸、焚燒6.85萬噸。

五、麗水市

2022年,申報產生危險廢物19.47萬噸,較2021年增加2萬噸。市內轉移處置8.37萬噸,跨市轉移處置11.2萬噸。


2022年,全市共產生29大類危險廢物,主要危廢種類:HW17(表面處理污泥,8.23萬噸,轉移處置)、HW18(飛灰,4.75萬噸,生活垃圾填埋場豁免填埋)、HW34(廢酸,2.3萬噸)、HW48(鋁灰,1.19萬噸)、HW11(精餾釜殘,1.11萬噸,焚燒處置)


截至2022年12月,全市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共計32家,包括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單位11家、收集經營單位7家,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運單位8家、生活垃圾焚燒飛灰處置豁免單位4家(生活垃圾填埋場)和鋁灰豁免單位1家,其中,利用處置企業核準資質26.96萬噸/年,包括:金屬資源化16.78萬噸、活性炭4萬噸、酸堿2.8萬噸、焚燒1.14萬噸、廢樹脂利用1萬噸。

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項目建設:

1)鼓勵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危險廢物焚燒處置殘渣等綜合利用能力空缺的綜合利用項目;原則上不再批準新表面處理廢物、廢包裝桶、廢活性炭、鋁灰渣等危廢綜合利用項目;新建危險廢物綜合利用項目,應立足于我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缺口,原則上不再批準新(擴)建以外省、市危險廢物為主要原料的利用項目

2)危險廢物收集項目:原則上不鼓勵新建危險廢物收集經營單位及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運單位,鼓勵現有的危險廢物收運單位與市內利用處置單位以合作經營等方式開展危險廢物收運工作,優化危險廢物管理服務

3)自行利用處置設施:鼓勵危險廢物年產生量大的企業建設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設施,鼓勵企業根據需要對現有自建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進行提升改造,建設高標準的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

4)危險廢物“點對點”項目:鼓勵在環境風險可控前提下,在市內產處企業之間開展危險廢物“點對點”,利用單位所利用的危險廢物應具備一定規模且有穩定的市場,物理學性質相對穩定,利用技術和工藝、設施設備等能相適應

六、寧波市

寧波市,2021年產生危廢159.3萬噸(企業自處置89.2萬噸,市內轉移46.9萬噸,跨市轉移23.8萬噸),2022年1-10月申報產生危廢146萬噸(企業自行處置利用70.3萬噸,市內轉移52.3萬噸,跨市轉移23.4萬噸


主要產廢企業:寧波新福鈦白粉、鎮海煉化利安德利、中石油鎮海煉化分公司、臺塑工業(寧波)、寧波寶新不銹鋼

2022年1-10月,全市共產生35大類危險廢物,其中廢酸(HW34)、廢堿(HW35)、電鍍污泥類表面處理廢物(HW17)、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HW08)、以及焚燒處置殘渣(HW18)產廢量最多,約占產廢總量的84%。其中:HW11、34、35類危廢約102.87萬噸,以企業自處置利用為主;HW08、09類危廢約20萬噸;HW17類危廢約27.4萬噸,經營單位綜合利用能力約14.73萬噸/年,其中8.1萬噸/年僅能利用含銅電鍍污泥;HW18類危廢約14.5萬噸/年,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綜合利用能力暫時空白。


企業自建危險廢物處置設施29座,處置能力155.2萬噸/年;鋁灰綜合利用豁免單位2家,危險廢物經營企業32家,總處置利用能力超過350萬噸/年。其中,經營企業經營項目包括:金屬資源化49.33萬噸、含油污水43.6萬噸、焚燒16.77萬噸、酸堿15.09萬噸、協同處置14.45萬噸、乳化液13.5萬噸、廢溶劑回收12萬噸、廢油利用10.5萬噸、填埋9.48萬噸。

2022年1-10月,危廢經營企業實際接收68.8萬噸

寧波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過剩,與但與此同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具有類別分布不均、能力結構性失衡等特點,危險廢物收集單位與小微危廢收運單位收運率偏低,部分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不足,產業鏈精深加工不夠,低水平和同質化競爭現象比較嚴重。

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項目投資建設意見

鼓勵生活垃圾焚燒飛灰、二次鋁灰等綜合利用能力空缺的綜合利用項目

鼓勵醫療廢物處置、表面處理廢物綜合利用能力短缺的項目落地

原則上不再批準新含油類危廢綜合利用項目

新建危險廢物綜合利用項目,應立足于寧波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缺口,不再批準新(擴)建以外省、市危險廢物為主要原料的利用項目

七、衢州市

2022年,危廢申報量19.75萬噸,較2021年增加9.55萬噸;企業自處置利用7.15萬噸(含酚廢物HW39、HW11精蒸餾殘渣、HW18飛灰),跨市轉移7.29萬噸、跨省轉移0.82萬噸


2022年,衢州市共產生危廢28大類,其中:7大類危險廢物占全市危險廢物產生量的86.3%,依次為:HW18(飛灰,9.53萬噸)、HW11(精(蒸)餾殘渣,2.21萬噸)、HW45(含有機鹵化物廢物,1.82萬噸)、HW17(表面處理廢物,1.63萬噸)、HW49(其他廢物,1.34萬噸)、HW34(廢酸,1.13萬噸)、HW48(有色金屬采選和冶煉廢物,1.04萬噸)


截至2022年底,全市共有已建成的危險廢物經營單位29家,包含危險廢物集中處置單位5家、危險廢物集中利用單位8家、危險廢物收運單位6家、小微產廢單位危險廢物收運平臺4家、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利用環節豁免管理單位1家、危險廢物特定環節豁免管理單位5家(其中,鋁灰渣和二次鋁灰回收金屬鋁豁免管理單位3家、農藥使用后被廢棄的與農藥直接接觸或含有農藥殘余物的包裝物進入生活垃圾焚燒廠焚燒豁免管理單位2家)

危廢經營企業主要經營資質,包括:協同處置31.5萬噸、金屬資源化11.1萬噸、廢油利用4.9萬噸、焚燒3.6萬噸、填埋2.3萬噸

經營企業2022年接收危險廢物34.92萬噸,其中:

1.廢礦物油利用企業接收危廢0.88萬噸

2.飛灰利用企業接收危廢6.44萬噸

3.鋁灰經營企業接收9.36萬噸

4.水泥窯協同處置、焚燒企業接收危廢10.19萬噸

現有的危險廢物收運和利用處置能力較為充裕,基本形成焚燒、填埋、協同處置、綜合利用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綜合處理體系,實現產處基本匹配。但存在表面處理廢物、含有機鹵化物廢物、廢酸等特定類別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存在缺口;危險廢物收運單位與小微產廢單位危險廢物收運平臺負荷率偏低;經營單位總體檔次較低,資源化水平落后、技術經濟性較差,鋁灰渣和二次鋁灰、廢鹽等產業鏈精深加工不夠,存在低水平和同質化競爭等問題

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項目

1.新(擴)建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項目應立足于我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缺口,原則上不支持以利用處置外省、外市危險廢物為主的項目

2.原則上不支持新(擴)建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焚燒處置殘渣、鋁灰渣和二次鋁灰利用處置項目

3.建議謹慎投資新(擴)建綜合性危險廢物焚燒處置、水泥窯協同處置項目

4.鼓勵表面處理廢物、含有機鹵化物廢物等我市存在能力缺口的危險廢物綜合利用和安全處置先進技術的研發、應用、示范和推廣

5.鼓勵現有的鋁灰渣和二次鋁灰、廢鹽等利用處置項目延伸精深加工產業鏈,提高利用處置水平

6.鼓勵現有的規模小、負荷低、附加值低的經營單位開展整合提升,主動淘汰技術裝備落后、管理水平粗放的利用處置設施

八、紹興市

2021年,申報產生危險廢物44.61萬噸,較2020年增加8.19萬噸,貯存0.99萬噸


現有經營企業29家,核準資質107.79萬噸,較2020年年初增加28.56萬噸。

主要經營內容包括:酸堿33.8萬噸、協同處置15.5萬噸、焚燒14.1萬噸、填埋11萬噸、金屬資源化9.51萬噸

九、臺州市

2022年,申報產生危險廢物62.78萬噸,較2021年增加14.33萬噸;企業自處置3.21萬噸、市內轉移25.73萬噸、跨市轉移35.21萬噸、跨省轉移0.52萬噸、貯存0.84萬噸。


2022年全市共產生29大類危險廢物,其中醫藥廢物(HW02,20.09萬噸)、焚燒處置殘渣(飛灰,HW18,15.06萬噸)、表面處理廢物(HW17,7.34萬噸)、廢溶劑(HW06,5.43萬噸)、有色金屬采選和冶煉廢物(HW48,3.49萬噸)以及其他廢物(HW49,3.03萬噸),約占產廢總量86.7%


現有,經營企業26家,核準資質55.43萬噸,較2020年年初增加31.77萬噸。主要經營內容:焚燒16.91萬噸、金屬資源化8.11萬噸、填埋7.3萬噸、含油污泥(焚燒)5萬噸、廢溶劑回收4.47萬噸。

2022年,經營企業焚燒9.08萬噸、利用6.99萬噸、填埋2.49萬噸、飛灰豁免填埋20.38萬噸

處置利用能力缺口:

(1)鋁灰渣和二次鋁灰

2022年全市鋁灰渣和二次鋁灰產生量為1.61萬噸/年,我市鋁灰渣和二次鋁灰利用能力暫時空缺

(2)含油金屬屑

結合前期調研結果及行業協會反饋的數據顯示,臺州市金屬屑年產生量約300多萬噸,其中含油金屬屑約占10~30%,我市尚未建設相應的綜合利用處置單位

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項目建設:補齊含油金屬屑、二次鋁灰、活性炭分散吸附-集中再生、廢鹽綜合利用、飛灰綜合利用、表面處理行業污泥和廢酸綜合利用等方面短板,相應的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基本滿足市域內的處置需求。需進一步降低填埋率,提高綜合利用率

建議對以下相關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建設項目謹慎投資:危險廢物焚燒和填埋類項目,廢電路板、廢棄包裝物/容器/過濾吸附介質、廢礦物油和小微收集點。

十、溫州市

2022年,溫州市申報產生危廢47.04萬噸,較2021年增加14.26萬噸;委托利用處置46.36萬噸,企業自行處理0.89萬噸,剩余庫存量1.07萬噸。


全市2022年共產生29大類危險廢物,其中:焚燒飛灰(HW18,14.77萬噸)、表面處理廢物(HW17,19.81萬噸)、廢酸(HW34,3.81萬噸)、含銅廢物(HW22)、以及其他廢物(HW49,1.45),約占產廢總量85.84%


現有經營企業23家,核準資質78.63萬噸,其中:酸堿處置27.8萬噸、金屬資源化24.79萬噸、包裝物利用7.3萬噸、廢溶劑回收7萬噸、廢油利用4.43萬噸。

2022年,經營企業實際接收19.09萬噸

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項目建設:原則上不再審批廢酸、廢活性炭、廢有機溶劑、廢礦物油、廢包裝桶、危險廢物焚燒處置、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填埋等項目;鼓勵鋁灰渣利用項目;新建危險廢物綜合利用項目,應立足于我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缺口,不再審批新(擴)建以外省、市危險廢物為主要原料的利用項目

危險廢物收集類項目:原則上不再審批新建危險廢物收集類經營單位。鼓勵現有的小微危險廢物收運單位與市內綜合處置單位以聯合經營等方式開展危險廢物收運工作,優化危險廢物管理延伸服務

危險廢物“點對點”項目:鼓勵在環境風險可控前提下,在產處企業之間開展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利用,利用單位所利用的危險廢物應具備一定規模且有穩定的市場,物理學性質相對穩定,利用技術和工藝、設施設備等能相適應

十一、舟山市

2022年,舟山市申報產生危險廢物76.1萬噸,企業自行利用處置39.2萬噸,市內轉移32.4萬噸,跨市轉移5.8萬噸,暫存1.1萬噸



主要危廢種類:乳化液(HW09,25.2萬噸,其中船舶清艙油污水24.9萬噸),轉移處置23.5萬噸;HW38有物機氰化物廢物24.2萬噸,企業自行焚燒處置;HW08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9.1萬噸(主要包括油泥等含油廢物3.2萬噸,經營單位油泥處理及油污水處理過程產生的廢礦物油2.9萬噸,污水處理產生的含油污泥2.9萬噸),委托利用處置8.4萬噸;HW11精(蒸)餾殘渣7.0萬噸,企業自行焚燒處置;HW18焚燒處置殘渣5.1萬,企業自行填埋處置為主,部分委托利用處置;HW50廢催化劑1.6萬噸,全部委托利用處置


舟山市現有經營企業9家,核準資質82.7萬噸/年,主要經營內容:含油污水、乳化液56.6萬噸,廢油利用7萬噸、焚燒6.7萬噸、含油污泥6萬噸、包裝物利用3.2萬噸、填埋3萬噸

2022年,危廢經營企業實際接收32.7萬噸

舟山市目前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危險廢物焚燒處置殘渣、廢催化劑、廢鹽等綜合利用能力暫時空白

注:危廢數據來源于浙江省各地市2021年固體廢物公告、危廢處置利用項目投資引導公告(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