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印發《2022年職業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
一、檢查內容
(一)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
包括建材、化工行業的專項檢查和其他用人單位監督抽查。
主要檢查用人單位的職業病防治管理組織和措施建立情況,
職業衛生培訓情況,
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開展情況,
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情況,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和定期檢測、評價開展情況,
職業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標識設置情況,
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配備、使用、管理情況,
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情況,職業病病人、疑似職業病病人處置情況。
(二)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
主要檢查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依照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開展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活動情況,職業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情況。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自行確定用人單位職業衛生雙隨機抽查比例,其中建材、化工行業用人單位應全覆蓋檢查。
雙隨機抽查對象根據本省職業病防治重點行業、重點地區、重點職業病實際情況確定;抽查底數依據2021年檢查數據,參考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系統庫數據。
各省份監督抽查的用人單位數量應不低于2021年的監督檢查數量,其中2021年監督檢查數量不足1700家(2021年全國檢查用人單位平均數的50%)的省份,2022年至少要監督檢查1700家;
轄區內注冊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雙隨機抽查比例為60%。在對用人單位監督檢查過程中,對有關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提供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進行延伸檢查。國家將適時對各省份隨機監督抽查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飛行檢查。
(二)各地要切實加強對上報數據信息的審核,按照抽查工作計劃表及監督信息報告卡要求填報監督檢查和案件查處數據信息,所有數據以信息報告系統填報數據為準,不需另外報送紙質報表,請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檢查任務和數據填報工作。
附表:
1.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表
2.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匯總表
3.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表
4.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