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詳解:與“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有關的消防聯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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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合肥消防救援支隊的阮晶晶。我轉崗到消防監督崗位以來和同事出去監督檢查時發現“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是一個經常用來測試消防系統聯動的裝置,為了便于自己更好的掌握規范,我就把GB50116-201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2014.5.1實施)中和“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有關的條文和條文解釋都整理了出來,一共有13條,我都在下文羅列了出來,整理的這些資料給自己工作備存,也希望對我的同行有用。
提醒:有一部分規范的要求,在2013版火災報警規范和之前已經作廢的老版火災報警規范中的要求不一樣,所以消防監督員還需要根據建筑的建設年代來選擇合適的系統的聯動方式。
做好一個消防監督員不容易,有很多很多知識需要掌握,我們一起努力吧........
注意: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中設置的火災探測器,屬于自動觸發報警裝置,而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則屬于人工手動觸發報警裝置。在設計中,兩種觸發裝置均應設置。
一、3.2.2 (部分條文)區域報警系統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系統應由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火災聲光警報器及火災報警控制器等組成,系統中可包括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和指示樓層的區域顯示器。
二、3.2.3 (部分條文)集中報警系統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系統應由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火災聲光警報器、消防應急廣播、消防專用電話、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火災報警控制器、消防聯動控制器等組成。
三、4.1.6 需要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控制的消防設備,其聯動觸發信號應采用兩個獨立的報警觸發裝置報警信號的“與”邏輯組合。
4.1.6 (條文解釋)為了保證自動消防設備的可靠啟動,其聯動觸發信號應采用兩個獨立的報警觸發裝置報警信號的“與”邏輯組合。任何一種探測器對火災的探測都有局限性,對于可靠性要求較高的氣體、泡沫等自動滅火設備、設施,僅采用單一探測形式探測器的報警信號作為該類設備、設施啟動的聯動觸發信號,不能保證這類設備、設施的可靠啟動,從而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因此,要求該類設備的聯動觸發信號必須是兩個及以上不同探測形式的報警觸發裝置報警信號的“與”邏輯組合。
本條是保證自動消防設備(設施)的可靠啟動的基本技術要求。設置在建筑中的火災探測器和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等報警觸發裝置,可能受產品質量、使用環境及人為損壞等原因而產生誤動作,單一的探測器或手動報警按鈕的報警信號作為自動消防設備(設施)動作的聯動觸發信號,有可能會由于個別現場設備的誤報警而導致自動消防設備(設施)誤動作。在工程實踐過程中,上述情況時有發生,因此,為防止氣體、泡沫滅火系統出現誤噴,本條強制性要求采用報警觸發裝置報警信號的“與”邏輯組合作為自動消防設備、設施的聯動觸信號。所以將本條確定為強制性條文。
四、4.2.2 (部分條文)預作用系統的聯動控制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聯動控制方式,應由同一報警區域內兩只及以上獨立的感煙火災探測器或一只感煙火災探測器與一只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報警信號,作為預作用閥組開啟的聯動觸發信號。
五、4.2.3(部分條文) 雨淋系統的聯動控制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聯動控制方式,應由同一報警區域內兩只及以上獨立的感溫火災探測器或一只感溫火災探測器與一只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報警信號,作為雨淋閥組開啟的聯動觸發信號。
六、4.2.4 (部分條文)自動控制的水幕系統的聯動控制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聯動控制方式,當自動控制的水幕系統用于防火卷簾的保護時,應由防火卷簾下落到樓板面的動作信號與本報警區域內任一火災探測器或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報警信號作為水幕閥組啟動的聯動觸發信號,并應由消防聯動控制器聯動控制水幕系統相關控制閥組的啟動;僅用水幕系統作為防火分隔時,應由該報警區域內兩只獨立的感溫火災探測器的火災報警信號作為水幕閥組啟動的聯動觸發信號,并應由消防聯動控制器聯動控制水幕系統相關控制閥組的啟動。
七、4.3.1 (條文解釋節選)消火栓按鈕與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使用目的不同,不能互相替代。
八、4.4.2 (部分條文) 氣體滅火控制器、泡沫滅火控制器直接連接火災探測器時,氣體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的自動控制方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由同一防護區域內兩只獨立的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一只火災探測器與一只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報警信號或防護區外的緊急啟動信號,作為系統的聯動觸發信號,探測器的組合宜采用感煙火災探測器和感溫火災探測器,各類探測器應按本規范第 6.2 節的規定分別計算保護面積。
2 氣體滅火控制器、泡沫滅火控制器在接收到滿足聯動邏輯關系的首個聯動觸發信號后,應啟動設置在該防護區內的火災聲光警報器,且聯動觸發信號應為任一防護區域內設置的感煙火災探測器、其他類型火災探測器或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首次報警信號;在接收到第二個聯動觸發信號后,應發出聯動控制信號,且聯動觸發信號應為同一防護區域內與首次報警的火災探測器或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相鄰的感溫火災探測器、火焰探測器或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報警信號。
九、4.5.1 防煙系統的聯動控制方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由加壓送風口所在防火分區內的兩只獨立的火災探測器或一只火災探測器與一只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報警信號,作為送風口開啟和加壓送風機啟動的聯動觸發信號,并應由消防聯動控制器聯動控制相關層前室等需要加壓送風場所的加壓送風口開啟和加壓送風機啟動。
2 應由同一防煙分區內且位于電動擋煙垂壁附近的兩只獨立的感煙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作為電動擋煙垂壁降落的聯動觸發信號,并應由消防聯動控制器聯動控制電動擋煙垂壁的降落。
4.5.1 (條文解釋)加壓送風口的聯動控制在本規范修訂之前,并沒有明確防火分區內哪個部位的感煙火災探測器動作聯動加壓送風口的開啟,大多數采用靠近疏散樓梯間的感煙火災探測器的動作信號聯動送風口。而本次修訂明確規定,送風口所在防火分區內設置的兩只獨立的火災探測器或一只火災探測器與一只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報警信號的“與”邏輯聯動送風口開啟并啟動加壓送風機。通常加壓風機的吸氣口設有電動風閥,此閥與加壓風機聯動,加壓風機啟動,電動風閥開啟;加壓風機停止,電動風閥關閉。
十、4.6.1(部分條文) 防火門系統的聯動控制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由常開防火門所在防火分區內的兩只獨立的火災探測器或一只火災探測器與一只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報警信號,作為常開防火門關閉的聯動觸發信號,聯動觸發信號應由火災報警控制器或消防聯動控制器發出,并應由消防聯動控制器或防火門監控器聯動控制防火門關閉。
十一、6.3.1 每個防火分區應至少設置一只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從一個防火分區內的任何位置到最鄰近的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步行距離不應大于 30m。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宜設置在疏散通道或出入口處。列車上設置的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應設置在每節車廂的出入口和中間部位。
十二、 6.3.2 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應設置在明顯和便于操作的部位。當采用壁掛方式安裝時,其底邊距地高度宜為 1.3m~1.5m ,且應有明顯的標志。
十三、6.7.4 (消防專用電話章節的6.7.4條第二款)電話分機或電話插孔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設有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或消火栓按鈕等處,宜設置電話插孔,并宜選擇帶有電話插孔的手動火災報警按鈕。
備注:第7章住宅建筑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第12章典型場所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內設置手動報警按鈕的規范條文不在今天整理匯總的內容里面。
文中附有一個十幾秒的消防聯動視頻,這個視頻里的建筑是在2013版火災報警規范生效前審批的,所以按下了一個“手報”后聯動就啟動了,在視頻中可以看到防火卷簾下落,聲光報警器報警等一系列的聯動反饋。如果是2014.5.1新版火災報警生效后審批的建筑,聯動方式就和視頻中的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