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切斷閥的選型及設置要求
關于緊急切斷閥的定義,目前在標準規范中,有以下幾個標準規范對緊急切斷閥這個術語進行了定義,如:
《液化氣體設備用緊急切斷閥》(GB/T 22653-2008)第3.1條“緊急切斷閥:安裝在槽車、罐式集裝箱、儲罐或管道上,應急狀況下,可手動或自動快速關閉的閥門”。
《低溫介質用緊急切斷閥》(GB/T 24918-2010)第3.1條“緊急切斷閥:安裝在罐車(槽車)、儲罐或管道上,出現事故時,用手動或自動快速關閉的閥門”。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液化烴球罐區安全技術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中國石化安635號印發)第2.2條“緊急切斷閥:安裝在球罐進出口管道上、發生事故或異常狀況時能夠快速緊密關閉(TSO)的閥門,緊急切斷閥的允許泄漏量等級應達到ANSIB16.104(FCI70-2)CLASS V級或以上級。該閥門應具有熱動、手動及遙控手動(帶手柄的遙控)關閉的功能”。
《液化烴球罐緊急切斷閥選型設計規定》(中國石化518號文)第3.1條“緊急切斷閥(emergency shutoff valve):用于安裝在液化烴球罐的進出口管道上,當罐區內發生火災、泄漏等事故時能夠快速及緊密切斷(TSO)和隔離可燃及有刺激性有腐蝕性物料的開關閥。當球罐液位達到或超過高高液位限時,緊急切斷閥能用于防止物料溢罐。從緊急切斷閥到球罐管口之間除了接管外不得安裝任何其它管件或閥門,其間距應符合配管安裝、閥門修理和工藝要求。緊急切斷閥應具有自動和手動關閉功能,手動關閉功能應包括控制室遙控手動關閉及現場手動關閉”。
通過上述定義可以看出緊急切斷閥從型式上來說,只要能滿足切斷的功能,無論閘閥、球閥還是蝶閥都可以用作緊急切斷。另外,從功能上來講,緊急切斷閥卻是一種遠程快速切斷關閉的閥門,它的功能就是特定用于當出現緊急狀態時(火災、泄漏事故等)用來隔斷物料的閥,防止出現潛在的事故以及將事故限制在一定的范圍內。
任何生產系統的緊急停車功能的實現都應建立在安全的基礎之上,即通過儀表設備合理選擇、結構約束(冗余容錯)、檢驗測試周期以及診斷技術等手段,優化安全儀表功能設計,確保實現風險降低要求。
2011年出臺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0號)文件第十三條規定“一級或者二級重大危險源,具備緊急停車功能”,“對重大危險源中的毒性氣體、劇毒液體和易燃氣體等重點設施,設置緊急切斷裝置;毒性氣體的設施,設置泄漏物緊急處置裝置。涉及毒性氣體、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的一級或者二級重大危險源,配備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SIS)”。
2016年出臺的《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遏制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見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6〕62號)中進一步強調“自2017年1月1日起,凡是構成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未設置緊急停車(緊急切斷)功能的危險化學品罐區,一律停止使用”。
應急管理部在2022年2月份下發《油氣儲存企業緊急切斷系統基本要求(試行)》的通知》,對適用于油氣儲存企業在役的大型地上常壓儲罐緊急切斷閥改造項目提出要求,“所有與儲罐直接相連的工藝物料進出管道上均應設置緊急切斷閥”。另外多個文件也提到設置緊急停車(緊急切斷)功能的要求。
實現緊急停車功能就需要設置緊急停車系統,通過使用緊急切斷閥來完成生產裝置安全停車工作。那么,緊急切斷閥在什么狀況下需要設置呢?
歸納為以下幾種情況需要設置:
(1)構成一、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化學品罐區。
(2)大型、液化氣體及腐蝕刺激性化學品等重點儲罐。
(3)液化石油氣球形儲罐的液箱進出口。
(4)構成三級、四級重大危急源中的腐蝕刺激性氣體、腐蝕刺激性液體和可燃氣體等設施。
(5)腐蝕刺激性物料儲罐、低溫儲罐和壓力球罐的物料進出管道。
(6)液化烴儲罐(非球形儲罐也包含在內)底部的物料進出管道。
(7)裝卸站內無緩沖罐的裝卸管道。
(8)還有基于HAZOP分析/LOPA分析結果的工藝切斷系統。
《石油化工自動化儀表選型設計規范》(SHT 3005-2016)第10.1.6條“當工藝對調節閥有緊密切斷(TSO)要求或參與緊急切斷聯鎖時,調節閥的允許泄漏等級應選擇GB/T 4213 或 ANSI/FCI 70-2標準規定的V級或以上”;
第10.3.6.7條“在用于氣動緊急切斷閥的執行機構的氣缸上應能加裝易熔塞,易熔塞的熔點宜為75℃±5℃,當氣缸溫度達到或超過易熔塞的熔點時,易熔塞熔化將氣缸內的壓力泄放掉,使另一側氣缸內的彈簧或儲氣罐內的壓縮空氣推動活塞將閥門關閉”;
第10.3.6.14條“ 用于緊急切斷閥的氣動執行機構及其附件應有防火措施,安裝防火保護罩,防火保護罩應符合UL 1709標準,能夠在1093℃下,反抗烴類火災30分鐘”;
第10.3.7.11 條“用于電動緊急切斷閥的執行機構及其附件應有防火措施,安裝防火保護罩,防火保護罩應符合UL 1709標準,能夠在1093℃下,反抗烴類火災30分鐘”;
第10.3.7.12 條“用于緊急切斷閥的電動執行機構的動力電纜及信號電纜宜采取防火保護措施”。
《石油化工儲運系統罐區設計規范》(SH/T 3007-2014)第6.4.1條“液化烴儲罐底部的液化烴出入口管道應設可遠程操作的緊急切斷閥。緊急切斷閥的執行機構應有故障安全措施。
關于故障安全措施,條文解釋有以下幾種形式:
(1)選用故障安全型單氣缸氣動執行機構;
(2)選用雙作用氣缸氣動執行機構時,配置事故空氣罐;
(3)選用電動執行機構時,采用UPS備用電源或自帶蓄能裝置的電動執行機構。
《石油化工儀表安裝設計規范》(SH/T 3104-2013)第9.4.1條“用于緊急停車聯鎖的調整閥與開關閥可不設隔斷閥和旁路閥”。
《石油化工罐區自動化系統設計規范》(SH/T 3184-2017)第 5.4.1.13條“用于聯鎖切斷進料的緊急切斷閥,應在火災危急區外設置現場手動關閥按鈕或開關,用于危急狀況時現場手動操作”。
《關于進一步加強危急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計管理》(安監總管三〔2013〕76號)第(二十二)項“腐蝕刺激性物料儲罐、低溫儲罐及壓力球罐進出物料管道應設置自動或手動遙控的緊急切斷設施”。
《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標準(2018版)》(GB50160-2008 )第6.4.2條 “站內無緩沖罐時,在距裝卸車位10m以外的裝卸管道上應設便于操作的緊急切斷閥”。
歸納以上的條文和標準規范,總結出緊急切斷閥需要滿足的選型條件如下:
(1)用于緊急切斷閥的執行機構及其附件應有防火措施,安裝防火保護罩,防火保護罩應符合UL 1709標準,能夠在1093℃下,反抗烴類火災30分鐘。
(2)電動執行機構的動力電纜及信號電纜宜采取防火保護措施。
(3)切斷閥的允許泄漏等級應選擇 GB/T 4213 或 ANSI/FCI 70-2標準規定的 V 級或以上。
(4)緊急切斷閥的執行機構應具有故障關閉功能。
(5)應在火災危急區外設置現場手動關閥按鈕或開關。
(6)腐蝕刺激性物料儲罐、低溫儲罐及壓力球罐的緊急切斷閥應具有自動或手動遙控功能。
(7)緊急切斷閥安裝可不設隔離閥和旁路閥。
SIS系統(Safety Instrumented System安全儀表系統)屬于企業生產過程自動化范疇,用于保障安全生產的一套系統,安全等級高于DCS的自動化控制系統。當自動化生產系統出現異常時,SIS會進行干預,降低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SIS系統主要包括結構傳感器、邏輯解算器( Logic Solver )和終端執行機構,緊急切斷閥屬于執行機構。
實例如下圖:
以苯儲罐的設計為例,苯儲罐采用“2選2”的邏輯結構,通過一臺過程級雷達液位計與一臺計量級雷達液位計實現液位測量,與高高、低低液位開關形成聯鎖條件,通過邏輯解算器( Logic Solver )運算,實現對安全聯鎖切斷進、出口緊急切斷閥動作的目的。
通過行業標準及生產實踐設置符合要求的緊急切斷閥,不斷完善安全聯鎖保護系統對于維護生產裝置安全生產、保護人員生命及財產安全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設計單位應做好緊急切斷閥的選型及安全聯鎖保護設計等工作,使用單位在生產過程中不斷地探討與改進,使其應用更加合理化、規范化,必將能充分發揮其在安全保護方面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