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巷道開口、交岔點、探老空、石門見煤、過斷層、過破碎帶、過陷落柱,巷道貫通的安全技術措施,應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單獨進行編制。2、當工作面揭露H≤1米斷層,巷道錨桿、錨索支護能夠有效控制頂板時,不需另行制定專項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現場第一時間縮小循環進度及錨桿錨索排距,短掘短支;當工作面通過斷層5米且頂板正常后,再恢復原循環進度、錨桿錨索支護參數進行施工。當工作面揭露>1米斷層或揭露斷層巷道頂板圍巖破碎、氧化,錨桿、錨索施工困難,不具備錨桿、錨索施工條件,不能夠有效控制頂板,需改為架棚支護時,必須另行制定專項施工安全技術措施。①工作面機載支護必須保證能夠正常使用,機載支護不能正常使用時,必須及時進行處理,處理完成后方可進行作業。②工作面嚴禁空頂作業及嚴格落實正規循環作業,工作面最大、最小空頂距必須符合作業規程第三章第二節有關規定要求。③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及時處理工作面傘檐、活矸。每班開工前,班組長必須對工作面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方可進入工作面。
④加強工作面錨桿、錨索施工質量及班驗收管理。頂錨桿初錨力不小于屈服強度105KN,預緊扭矩不小于300N·m;錨索預緊力不低于200KN。⑤工作面頂板破碎時,必須嚴格進行小循環作業,短掘短支。⑥煤層近距離煤層重疊(內錯)巷道,當工作面層間距大于5m時,且砂巖厚度大于2m時,采用錨網梁、錨索聯合支護;當工作面層間距小于等于5m或砂巖厚度小于2m時,必須采用錨網梁、錨索架棚雙重支護,并另行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⑦工作面頂板發生變化,錨網梁、錨索支護不能有效支護頂板時,必須及時匯報生產技術科及相關部門,并制定專項施工安全技術措施。①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及時處理工作面傘檐、活矸。每班開工前,班組長必須對工作面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方可進入工作面。②工作面掘進完成后必須及時施工幫錨桿,錨桿必須做到隨打隨錨,并及時緊固。工作面幫部正常情況下底角錨桿距工作面迎頭不得超過3排,幫部片幫嚴重時,幫錨桿必須緊跟工作面迎頭。③加強工作面幫錨桿施工質量及班驗收管理。幫錨桿初錨力不小于屈服強度105KN,預緊扭矩不小于300N·m。5、工作面現有支護或工藝等不能有效滿足工作面正常施工需要時,另行制定專項措施。
6、巷道貫通、開口以及硐室刷擴必須先打錨索,錨索到位后方可開工,支護設計執行專項措施。7、LED照明燈必須緊跟綜掘機,綜掘機需副司機時,必須采取專門的安全防護措施。8、必須密切注意巷道涌水情況,發現有煤層變濕、掛紅、掛汗、空氣變冷、出現霧氣、水叫、頂板來壓、片幫、淋水加大、底板鼓起或裂隙滲水、鉆孔噴水、煤壁潰水、水色發渾、有臭味等透水征兆時,先停止生產采取有效措施并報告礦調度室;如果情況緊急,必須立即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脅地點的人員。為做好安全風險管控工作,明確隊組職工的職責,加強危險源辨識工作,確保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安全風險得到有效管控,保證設備安全運行,保證作業人員人身安全,特制定管控措施。10、所有參與工作面施工的人員必須熟悉本工作面的安全緊急避災系統使用情況(監測監控系統、人員定位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通訊聯絡系統、緊急避險系統),一旦發生事故,在本班跟班隊干和帶班長的帶領下有序進行安全自救。11、工作面拆裝運大型設備時另行制定安全技術措施。12、其他未表述部分必須嚴格執行新版《煤礦安全規程》及《煤礦工人技術操作規程》中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