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源識別(Hazard Identification)
OHSAS中所指的危險源(Hazard),總體上來說,是指在工作場所中,任何可能導致人員受傷,或健康受到影響的東西、狀態、或行動。例如:危險化學品、電、使用梯子進行高處作業、作業場所混亂等。
為了確保安全和健康,首先要對工作場所中相關的材料、設備、化學物質、活動等進行系統的檢查,從而識別出工作場所中存在的危險源。這就是所說的危險源識別(Hazard Identification),即認識危險源的存在,并確定其特性的過程。
有些危險源是很明顯的,我們立刻就可以發現,例如:機器上正在運轉中的零部件(無保護罩等保護措施)、危險的煙霧、電、高空作業、搬運重物等;有些則不那么明顯,但往往又是很多事故發生的原因,例如:臟亂的工作場所、維護不良的設備等;而另一些危險源,直到其對人們造成實質性的傷害,有時需要幾個月或幾年的時間,例如:噪聲等。因此,看似簡單的危險源識別,恰恰是整個健康安全體系的基礎,馬虎不得。
危險源識別的方法有很多。除了通過對工作內容的分析,我們可以了解一部分的危險源外,為了識別那些主要的危險源,并真正地理解它們,還可以使用以下方法:
■ 對過去曾發生過的事故或疾病進行調查。
■ 對相關的法律法規或標準進行調查。
■ 對生產廠家提供的說明書、數據進行調查。
根據組織的規模,危險源的識別,可以由不同的人員進行:
■ 小規模的公司,由于經營者對于工作內容本身就十分了解,因此,他們自己就可以進行危險源識別,并進行風險評價。
■ 大一點的公司,一般由有經驗的員工或專門的安全人員進行。通過與盡可能多的必要人員進行討論,確定危險源。
■ 有的公司,則會聘請外部的安全顧問幫助進行。這時,應確保這些顧問對工作內容有足夠的了解和適當的經驗。
但,無論是由誰來進行危險源識別,以下原則,希望能夠被充分地考慮:
■ 組織的最高責任者(經營者),永遠是對工作場所的安全負有責任的。
■ 一定要聽取真正在現場工作的員工或員工代表的意見。因為只有他們,才是真正了解現場情況的人,因此,能夠發現很多被忽視的問題。
■ 不要只進行書面文件的調查,一定要到工作現場去,實地調查究竟什么會給員工更帶來傷害。
■ 不需要過分瑣碎,聚焦在那些可能發生嚴重傷害或者影響很多人的重大危險源上。
下面列出了部分不同類型的危險源,供大家在進行危險源識別時參考:
物理危險源
物理危險源,往往是很多事故發生的原因。
■ 人力操作(搬運重物等)。
■ 滑倒或絆倒(維護不當或不整潔的地板、過道、樓梯等)。
■ 從高處掉下(建筑工地的腳手架上掉下)。
■ 被從上方掉下的東西砸到。
■ 被夾住、被擠壓、被切割(機器上運轉的刀具、滾筒、曲柄等)。
■ 機械設備(維護不良的設備、保護裝置失效的設備、保護罩被卸下的設備等)。
■ 正在倒下的物體。
■ 被交通工具撞到(內部交通工具的叉車、外部交通工具的卸貨場卡車)。
■ 引入新的機器設備或生產系統。
■ 火(各種可燃物、易燃物)。
■ 物質的噴射。
■ 觸電(配線不良、漏電保護器失效等)。
■ 設備進行維護時的特殊危險源。
■ 其他人或動物造成的傷害。
■ 接觸高溫物質或其表面。
■ 手持工具(角磨、手電鉆等引發的噪聲、眼睛被崩傷、電擊等)。
■ 不整潔的作業環境。
■ 被松散的物質掩埋(土壤、谷物等)。
■ 窒息(溺水、一氧化碳中毒等)。
■ 壓力容器(鍋爐、壓力管道等)。
對健康造成影響的危險源
■ 負面的壓力。
■ 噪音(必須大聲說話,否則就聽不到彼此說話聲音的環境)。
■ 有害粉塵(研磨產生的粉塵)。
■ 不適當的照明(過亮或過暗)。
■ 特殊光線照射(過量的紫外線照射可以導致皮膚癌)。
■ 震動(風鉆、混凝土破碎機等引起的震動)。
■ 放射源或輻射源。
■ 極端溫度(高溫、低溫)。
■ 由工作或機器的設計不良造成的傷害。
化學危險源
化學物質的使用,幾乎在所有組織中都存在。從日常使用的膠水、涂改液,到工業上使用的溶劑、燃料、殺蟲劑、酸堿等。大多數情況下,化學危險源的相關信息,可以從該產品的標簽、生產廠家提供的化學品安全說明書(MSDS,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中找到。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MSDS中,記載了該化學品在安全、健康等方面的相關的信息。
在進行化學危險源識別和評價時,至少應考慮以下因素:
■ 短期影響(急性中毒、起火等)。
■ 長期暴露在其中時對健康的影響(致癌等)。
■ 爆炸的可能性。
■ 對皮膚影響的可能性(刺激皮膚、導致皮炎等)。
■ 對胸部影響的可能性(刺激呼吸道、呼吸過敏、氣喘等)。
生物危險源
是指那些可以導致感染的病毒或細菌;以及動、植物身上攜帶的,可以導致健康問題的其他物質。這些危險源一般發生在實驗室、醫院、農場、屠宰場等場所。例如:肝炎(處理被感染的動物尸體或廢棄物時)、肺結核、過敏性肺炎(農民吸入發霉的干草中的細菌)、布魯菌病(牧民、獸醫接觸家畜)等。
人為因素的危險源
在進行危險源識別時,除了識別工作場所客觀存在的物質,某些人的因素,也應該被考慮進去。
■ 員工應該從心理上和身體上都具備安全地從事其工作的能力。
■ 工作場所、工作系統、工作安排,應該被充分地設計,以避免產生不必要的負擔。
■ 員工不應該受到其他員工或上司的恐嚇和暴力。
而某些人群又是特別容易發生事故或受到傷害的:
■ 年輕的員工 (往往有較高的事故發生率)
■ 孕婦
■ 殘疾人
■ 新員工或沒有經驗的員工
■ 剛剛調崗或在新工作場所工作的員工
■ 年齡大的員工
■ 語言不同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