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全行為與不安全狀態
1、勞動事故發生的原因
根據數據顯示,造成勞動事故發生的原因,主要有兩個:不安全行為(unsafe acts or practices)和不安全狀態(unsafe conditions)。具體說來,就是勞動者本身的不安全行為,以及機器或物體的不安全狀態。
那么,這兩種原因的區別是什么呢?
簡單地舉例來說:如果一臺機器設備應該安裝保護裝置,但實際上沒有安裝,這就是不安全狀態;如果這臺機器設備本來安裝了保護裝置,操作人員因為某種原因,把保護裝置卸下或者使保護裝置失效,然后再進行機器的操作,這就是不安全行動。
2、不安全行為
基本上,不安全行為是指:進行一項工作或活動時,采用的方式有可能威脅到勞動者自己或相關人員的健康或安全。例如:
■使保護裝置、安全裝置失效或拆除。
■沒有實施LOTO。
■以不安全的速度運轉設備或工具。
■超出機械或工具的使用目的而使用。
■使用狀態不良的工具和設備。
■對運轉中的機械、設備進行清掃、注油、維修、點檢等。
■缺乏或使用不適當的個人勞動保護裝置(PPE)的情況下進行工作。
■未取得特種作業的資格就進行特種作業。
■沒有對工作區域的其他人進行警告或信號聯絡。
■沒有足夠的保護或警示,就在危險區域工作。
■穿著不適合的服裝工作。
■在作業區域嬉鬧。
3、不安全狀態
基本上,不安全狀態是指:工作場所中的機械或物體等的一種狀態。這種狀態很可能導致事故的發生,造成勞動者安全或健康的損害,或者產生勞動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例如:
■物體本身的缺陷(有故障的機械設備)。
■保護措施、安全裝置的缺陷(缺乏足夠的保護裝置)。
■物體的放置方法的缺陷(存在突出物體、3S水平低、作業場所混亂)。
■作業場所的缺陷(存在起火或爆炸物、存在有毒氣體、地面不平整)。
■保護工具、服裝的缺陷(不適當或缺乏足夠的個人勞動保護服裝、裝置等)
■作業環境的缺陷(通風不良、照明不良、噪音超標)。
■作業方法的缺陷。
對于這些威脅健康和安全的因素,作為管理者,應及時地進行對策,直到恢復至正常的狀態。對于勞動者,同樣也大有可為:返還不安全的工具、對不安全的設備貼上標簽,使其立即被維護;向安全管理人員或上級報告不安全狀態、提出自己的改善建議。往往是那些真正在作業現場工作的員工才能提出最好的安全改善建議。
4、不安全行為引發的勞動事故的防止
另外一組數據顯示,90%以上的勞動事故是由勞動者的不安全行為引起的。
有的時候,為了圖省事,或者為了節省時間,經常會有勞動者這么認為:“這么做應該沒事吧!”、“太麻煩了!”、“反正大家都這么做!”、“干了這么多年,經驗豐富,所以應該沒有問題!”、“為了早點完成工作,沒有別的辦法了!”、“自己應該不會發生事故吧”,從而做出了不安全的行為,進而,導致勞動事故的發生。
究竟是什么促使勞動者采取危險行為,從而使自己深陷受傷的危險中呢?大家明明知到怎么做會更安全,卻為什么沒有那么做呢?也許,問一百個人,會有一百個答案吧。但“僥幸”二字,也許會是大多數人的心聲吧。
有些人,僅僅是因為某項工作可能只需要“碰一下”,“就需要一分鐘”,因此,就使用了不安全的方法或工具。例如:不佩戴安全眼鏡、沒有實施LOTO等。還有些人,總是認為,自己已經做某項工作很多次了,從來也沒有發生事故,因此,今天也不會發生。更有甚者,雖然意識到了潛在的危險,但是自己判斷受傷的可能性很低。因為,到目前為止,一直都沒有受傷,從而潛意識中默認自己是安全的。“我知道這樣做可能會導致受傷,但是可能不會發生在我身上吧”。也許,這是人類的本性吧,覺得壞事永遠是發生在別人身上,而不是自己身上。
另外,如果仔細分析一下,誘發不安全行為的原因也有很多種:不光有勞動者的原因,還有作業內容的原因、作業環境的原因、安全管理的原因、組織的而原因等。而且,往往不是單一某個原因,而是多個原因組合造成的。
因此說,預防不安全行為所引發的勞動災害,僅僅從勞動者的心態、意識方面來防止,是不足夠的。很多情況,是由于管理者對于這些不安全行為的管理和監督的不徹底,或者設備和環境方面的欠缺所造成的。另外,是否我們的作業標準(SOP)中,沒有明確地進行規定;或者即使進行了明確的規定,但是對于勞動者的教育不足,才造成勞動者做出不安全行為,導致勞動事故的發生呢。
因此,為了防止不安全行為引發的勞動事故,對于管理者來說,必須徹底地進行教育、指導和監督;必修不斷地進行設備和作業環境的改善,包括從人體工程學的角度進行考慮;甚至對于職場上良好人際關系的培養、勞動條件的優化等,也都是必須考慮的。
當然,勞動者自身安全意識的提高,更是重中之重。正像我個人比較欣賞的一個安全宣言中所說的那樣:“自己的身體,由自己守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