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倍泡沫在地下空間火災中的使用
高倍泡沫滅火劑
High-expansion Foam
在地下空間火災中,高倍泡沫總是被經常提及的處置方式(圖4-40),就像前面提到過的,高倍泡沫可以代替水槍陣地,并且在多數情況下,由于可以從相對較遠和較安全的區域操作,它對于消防員來說更加安全。
(圖4-40,高倍泡沫用于地下空間火災或其他派遣消防員過于危險的火災現場。高倍泡沫滅火可以填充著火區域內空間,以冷卻和置換著火位置的煙和氧氣。)
高倍泡沫是指可以極度膨脹的水與添加劑混合液(膨脹比例在400:1到1000:1之間)。它的主要功能是填充空間,以驅動可燃物質移出燃燒空間,并在空間內替換成可以冷卻起火源的水滅火劑。
高倍泡沫起初當作消防員被逼出火場后無計可施的情況下防御性工具。我們總夢想在即將被燒毀的房屋射入高倍泡沫后就可以壓制火勢。然而現實是,當高倍泡沫被使用時,大多數情況下已經由于時間太遲而無法挽救了。當地下室內攻人員撤出時,很有可能首層的人員也需要撤出。這樣將著火層上層人員撤出將會導致火災的縱向蔓延,以致整棟建筑失陷。所以,當使用高倍泡沫灌注地下空間時,必須在著火層上部提供一個縱向出口,最好是在灌注高倍泡沫的入口對面位置,以便熱量、煙氣和火焰在被泡沫推動后合理的排出現場。
就像操作水槍進入封閉空間時一樣,在使用高倍泡沫時也必須提供有效的排風,否則火舌會沿著管道或縫隙自己蔓延。如果消防員沒法撲滅這些蔓延火情,建筑情況將向著惡化發展。
但是,如果現場情況導致無法安全的在上方空間打開排煙空間,那么現場指揮員必須認識到現場情況可能會發展成嚴重損失。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高倍泡沫或者其他方式成功地將火勢壓制了,那么我們就贏了,如果沒有壓制成功,那并不能說明我們的行動失敗,只能說是打平。因為建筑火災預防部門和其他諸如建筑師和建筑擁有者都認同,在一個沒有自動噴淋系統的不通風密閉空間內火災荷載將非常巨大。
想使用高倍泡沫滅好火災,必須遵循下列原則(圖4-41):
1、必須在意識到需要使用高倍泡沫滅火時盡早設置陣地,以便抓住有利時機,避免上層地板坍塌。
2、必須保證同時布置足夠數量的泡沫。因為火焰和熱量會破壞大量的泡沫,并且有絕大多數泡沫會跑到并未起火的房間內。
3、最后,高倍泡沫發生器必須被布置在能近距離接觸起火點的位置。假如火點離泡沫發生器過遠,泡沫與火點之間便會被阻礙物和門窗阻礙,我們可能需要一些時間才能意識到泡沫沒有起到作用,這時如果再移動泡沫發生器位置,可能會錯過滅火時機。
(圖4-41,為保證高倍泡沫能夠成功控制地下室火災,需要多個步驟同時實施,包括在火點上方通風排煙、阻止火勢豎向蔓延等。如果著火層上層建筑已經不穩,那么這些行動會也變得不安全。)
在某些時候,高倍泡沫并不能完全的消滅火災。如果地下室結構穩定性較好(如鋼筋混凝土澆筑建筑),可以在使用高倍泡沫壓制火勢后派消防員進入內部進一步消滅殘火。在那些未進行徹底人員搜索就被迫撤離的建筑內,派人員再進入火場是有必要的,而對那些已經徹底清點過人員的商業建筑以及房屋穩定性堪憂的現場,則應該選擇繼續灌注高倍泡沫滅火劑,以保證在消防員人身安全的情況下繼續開展滅火工作。
在高倍泡沫中聲音會被阻隔。在佩戴空氣呼吸器進入泡沫環境中時,聲音只能傳遞3-4英尺。
另一個問題是,泡沫會形成隔熱保護層,這種隔熱效應有時會將進入泡沫環境中的消防員置于危險境地。如果消防員使用霧狀水流持續深入進攻,有可能破壞泡沫的隔熱保護,這時水流在接觸高溫層時會瞬間汽化,造成內攻人員蒸汽灼傷。因此,只有在以下情形中消防員才可進入高倍泡沫環境中:
1、為了實施救人,或在確定房屋結構安全的情況實施滅火。
2、進入人員必須佩戴正壓式空氣呼吸器并且打開呼救器(PASS,personal alert safety system),沿水帶或救生繩前進并與外部人員保持不間斷聯系。內攻小隊的排頭兵必須使用拉鉤或其他工具逐步探路行進,避免發生跌落。移動時要緩慢,每一步都要踩實,最好選擇爬行,但要注意周邊的危險,因為泡沫的隔熱效應使你無法感知到近距離的高溫,有可能頭頂便是火焰而你卻渾然不知。
3、在進攻起點處保證有另外一個快速反應小隊(RIT, rapid intervention team)隨時待命,以應對突發情況。
如果進入內部滅火,必須在進入之前充實水帶,并且在內部只能使用柱狀射流或小角度的霧狀射流,前進時要先掃射上方天花板,以降低無法被高倍泡沫排出的殘余熱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