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設施變更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一、編制目的
變更管理是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管理的基本要素之一,貫穿于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管理的全生命周期,是實現本質安全的一個關鍵環節。為進一步規范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設施變更管理,推進危險化學品企業提升風險防控能力,有效防范因變更所引發的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浙江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等,制定《嘉興市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設施變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一)本辦法適用于嘉興市轄區內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及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或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工和醫藥企業(以下簡稱危化品企業)。
(二)本辦法所稱安全設施變更(以下簡稱“變更”)是指對危險化學品企業全生命周期的變更,包括:通過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后、企業在試運行過程中、安全設施驗收后所進行的變更。
三、變更分類
變更分一、二、三、四共四類。
(一)一類變更
已經通過審查、試生產結束前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擬進行下列情形之一的,或存在下列第一項情形的,屬于一(A)類變更:
(1)建設項目周邊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的,導致建設項目安全防護距離、防火間距等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等規定的。
(2)變更建設地址,或者總圖的主要功能布局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主要技術、工藝路線、產品方案(含產品、主要中間產品、副產品、溶劑回收)、裝置規模發生重大變化的,或者許可范圍增加的。
屬于一(A)類變更的,建設單位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安全評價機構、設計單位分別對項目重新進行安全評價和安全設施設計,向行政審批部門申請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安全設施設計變更設計的審查;項目通過審查并取得《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后,方可繼續建設、試生產。
正常生產運行的危化品企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擬進行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一(B)類變更:
(1)主要技術、工藝路線、裝置能力、產品方案(含產品、中間產品、副產品、溶劑回收)等發生重大變化,且涉及主要生產裝置發生變化的。
(2)主要生產裝置、反應設備、車間功能布局等發生重大變化,可能降低安全設計總體水平的。
(3)倉庫、罐區等危險化學品儲存單元品種、能力發生重大變化且涉及改造的。
(4)生產、儲存、使用、裝卸危險化學品的車間、倉庫、罐區等場所總圖布局發生較大變化的。
屬于一(B)類變更的,企業應按照《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5號)委托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安全評價機構、設計單位分別進行設立安全評價和安全設施設計,向行政審批部門申請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安全設施設計審查;項目通過審查并取得《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后,方可組織實施。
(二)二類變更
已經通過審查、試生產結束前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除一類變更情形外,擬進行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二(A)類變更:
(1)涉及主要工藝流程、主要設備選型及材質、主要單體的設備布置、工程范圍變更的。
(2)主要反應設備的單個容積或總容積增加的。
(3)生產、儲存、使用、裝卸危險化學品的車間、倉庫、罐區等場所總圖布局發生較大變化的。
(4)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等級提升的。
(5)改變安全設施設計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
(6)在施工期間重新設計的。
屬于二(A)類變更的,建設單位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相應的變更說明,委托設計單位進行安全設施變更設計并編制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向行政審批部門申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變更設計的審查;項目通過審查并取得《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后,方可組織實施。
正常生產運行的危化品企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擬進行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二(B)類變更:
(1)危險化學品生產品種、能力發生變化,且不涉及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的(僅含能力或品種變化,不涉及主要裝置、設備變化)。
(2)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等級提升的。
屬于二(B)類變更的,企業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設計單位編制安全設施設計變更說明,委托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安全評價機構出具安全評價報告,并組織專家組對設計變更進行評審并形成專家評審意見,屬地應急管理部門列席評審會議。
(三)三類變更
已經通過審查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或現有危化品企業,出現除上述一類、二類變更情形外的局部變更,且變更不影響項目或裝置(設施)整體工藝技術方案和風險水平,擬進行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三類變更:
(1)主要反應設備發生變化,但主要反應設備的單個容積和總容積均沒有增加的。
(2)不涉及反應單元的重要參數變化超設計范圍的。
(3)倉庫、罐區等危險化學品儲存單元品種、能力變化,且不涉及重大危險源等級提升的。
(4)主要原料不變,輔料品種發生變化的。
(5)車間設備及輔助設施(包括廢水處理、廢氣處理設施)布置發生較大變化,但未改變車間設備布置的總體布局,未降低安全設計總體水平的。
(6)生產過程中涉及輔助工藝單元、公用工程等方面發生變化,但工藝安全性沒有降低的。
屬于三類變更(1)(2)(3)項的,企業應履行內部變更手續,并委托設計單位編制安全設施設計變更說明,說明變更原因及變更后的合規性分析,委托評價單位出具項目變更說明,組織專家組對設計變更進行評審并形成專家評審意見。
屬于三類變更(4)(5)(6)項的,企業應履行內部變更手續,委托設計單位出具變更設計聯系單及相關變更圖紙。
(四)四類變更
不屬于以上一、二、三類變更的,屬于四類變更。
屬于四類變更的,由企業進行自我變更管理,按照變更管理制度和流程實施變更。
四、其他要求
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建立和規范實施變更管理制度。在工藝、設備、儀表、電氣、公用工程、備件、材料、化學品、生產組織方式和人員、組織機構等方面發生的變化,都要納入變更管理,并規范實施變更管理程序,按照申請、風險評估、審批、實施、驗收等程序,做好變更管理。變更完成后,企業要及時更新相應的安全生產信息,建立變更管理檔案,組織變更管理培訓,促進變更管理持續改進。具體可參照《化工過程安全管理導則》(AQ/T 3034-2022)要求執行。
危險化學品企業涉及多種變更情形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及統籌合并原則進行變更管理,不得將變更情形進行拆分實施。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