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廣東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按照國家消防救援局調整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的工作部署和我省消防工作實際,省消防救援總隊制定了《廣東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現予以公告。
廣東省消防救援總隊
2023年12月11日
廣東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
一、重要公共建筑:
( 一)地市級及以上的黨委、人大、政府、政協、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
( 二)設計使用人數或座位數超過 1500 人(座)的體育館、會堂、影劇院、公共娛樂場所、證券交易所等公共室內場所。
(三)藏書量超過 50 萬冊的圖書館。
(四)地市級及以上,且設有不可移動建筑物的文物保護單位。
(五)地市級及以上博物館、展覽館、檔案館。
(六)省級及以上的銀行等金融機構。
(七)省級及以上的廣播電視臺。
(八)住宿人數超過 500 人的寄宿制學校。
(九)使用人數超過 200 人的幼兒園、托兒所、殘障人員康
復設施;
(十)150 張床位及以上的醫院、老年人照料設施。
(十一)地下軌道交通車輛段、基地、控制中心和 2 條線路
及以上的換乘樞紐站點。
二、其他公共建筑:
(十二 )一類高層公共建筑。
(十三)任一層建筑面積大于 1500 平方米或總建筑面積大于 3000 平方米的商店(商場)建筑(包含但不限于商業綜合體、步行街、商店、市場、商業綜合樓等)。
(十四)任一層建筑面積大于 1500 平方米或總面積大于3000 平方米的賓館。
(十五)任一層建筑面積大于 1500 平方米或總建筑面積大于 3000 平方米的餐飲場所(飯店)。
(十六)候車廳、候船廳任一層建筑面積大于 1500 平方米或總建筑面積大于 3000 平方米的客運車站和客運碼頭;
(十七) 民用機場。
(十八)建筑面積大于 1500 平方米的城鎮郵政、通信樞紐單位。
(十九)國家和省級重點工程施工現場。
( 二十)部屬、省屬科研單位
( 二十一)建筑面積在 3000 平方米以上的大型游客服務中心、大型高速公路服務區;
( 二十二)監獄和司法行政戒毒所
三、工業建筑:
( 二十三)裝機容量 200MW 以上的火力發電廠,電壓 220kv 以上的地區變電站、換流站,二級以上國家電網公司,設區的市級以上電力調度中心。
( 二十四)設有單體建筑面積大于 2000 平方米的甲類廠房, 或者單體建筑面積大于 6000 平方米的乙類廠房,或者單體建筑面積大于 3000 平方米乙類高層廠房的企業。
( 二十五) 日裝瓶數量大于 3000 瓶的液化石油氣儲配站。
( 二十六)設有占地面積大于 300 平方米的甲、 乙類倉庫, 占地面積大于 1500 平方米或者總建筑面積大于 3000 平方米丙類倉庫的企業。
( 二十七)裝置設備、罐區、建筑區占地面積大于 10000 平方米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生產、充裝、儲存、供應、銷售企業;
( 二十八)同一建筑內員工在 100 人以上的服裝、鞋帽、玩 具、食品加工、電子生產、醫藥、家具、電鍍等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
( 二十九)國家儲備糧庫、總儲量在 10000 噸以上的其他糧庫。
(三十)設有總儲量 500 噸以上棉庫的企業。
(三十一)設有總儲量 10000 立方米以上木材堆場的企業。
四、其他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
(三十二)大型礦山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