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五落實五到位規定(2015年)
(2015年3月26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五落實五到位規定的通知》(安監總辦〔2015〕27號)公布)
一、必須落實“黨政同責”要求,董事長、黨組織書記、總經理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共同承擔領導責任。
二、必須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所有領導班子成員對分管范圍內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相應職責。
三、必須落實安全生產組織領導機構,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由董事長或總經理擔任主任。
四、必須落實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齊配強注冊安全工程師等專業安全管理人員。
五、必須落實安全生產報告制度,定期向董事會、業績考核部門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并向社會公示。
六、必須做到安全責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訓到位、安全管理到位、應急救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