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環保督察組密集通報 : 第三方環境檢測機構造假問題突出!
弄虛作假涉環保安全等領域
環境監測數據是客觀評價環境質量狀況、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實施環境管理與決策的基本依據。數據真實性一直被生態環境部門視為環境執法管理的“生命線”。但近年來,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問題多發。
9月6日,安徽省蚌埠市生態環境局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環境稽查科公布了3起涉及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典型案例。其中,2023年6月27日,安徽省國眾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在某公司隧道窯廢氣排放口開展采樣檢測時,低濃度顆粒物采樣未遵守采樣規范要求,采樣過程無取出采樣管更換濾膜操作;采樣時未使用含濕量檢測設備開展檢測,而出具的比對檢測報告含3組濕量數據,存在比對檢測報告造假行為。
今年6月20日,河南省鄭州市、鞏義市生態環境執法人員對河南省弘德環境檢測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公司出具的檢測報告數據明顯異常。執法人員打開自動煙塵煙氣測試儀蓋板,發現在主板上隱藏設置一個SD內存卡卡槽。取下SD卡在電腦上修改、編造檢測數據后再插回卡槽,即可直接打印出虛假的檢測數據原始憑證。進一步調查發現,2022年10月至2024年5月,該公司通過此手段出具的虛假檢測報告共計280份,累計收取檢測費用79萬余元。
廣東省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核查發現,東莞市中亞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的一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其中噪聲監測數據與該公司之前編制的一份報告表的監測數據等其他內容完全一致。經查,該公司未組織開展現場監測,未出具噪聲監測報告,在編制報告表時直接抄襲之前的內容,僅修改了噪聲監測的日期。
在安全生產領域,第三方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問題也較多存在。今年1月,九江市應急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介紹,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在承接《彭澤長興化工有限公司年產2400噸鄰氨基苯磺酸改擴建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項目時,安全評價項目組組長及負責勘驗人員未到現場實地勘驗鄰氨基苯磺酸車間(丙類)與氯酸鈉溶液儲罐(乙類)的距離,導致評價報告結果與現場實際不一致,存在重大疏漏。九江市應急管理局給予該服務中心警告并處人民幣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機動車排放檢測是控制道路移動污染源的“最后一道閘門”。攝影/章軻
尾氣檢測是篩查排放不合格機動車、倒逼維修治理、督促機動車達標行駛的重要手段。各地對提供機動車檢測服務的第三方機構實行社會化、市場化運營,但近年來,“交錢過檢”“包過”等行為時有耳聞。
蚌埠市生態環境局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環境稽查科調查發現,安徽澤宇機動車安全綜合檢測有限公司在環檢操作時疑似存在調換檢驗檢測車輛的行為。經查,該公司自2023年9月底起,在機動車檢驗檢測過程中,通過采取調換檢驗檢測車輛的方式,累計出具虛假檢驗檢測報告71份。
第一財經記者從生態環境部了解到,截至目前,生態環境部已公布多批打擊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典型案例,涉及出具虛假環境監測報告、編造虛假監測數據、偽造監測采樣時間和排污單位負責人簽字、直接抄襲其它環評文件等多種情形。
在生態環境部召開的8月例行新聞發布會上,新聞發言人裴曉菲介紹,“十四五”以來,生態環境部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連續4年針對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造假問題開展專項整治,持續保持高壓態勢。截至2023年底,共查處了2260家有違法行為的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公開曝光457個典型案例,移送刑事立案193起。
虛假報告危及正常生產經營
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在自然資源保護和礦山資源開發等領域,偽造地質資料、偽造礦產資源儲量報告、礦山儲量年度報告、不進行現場核查就編制虛假報告等情況也屢見不鮮,危及正常生產經營。
國土調查是一項事關重大國策制定的基礎性工作,數據真實性事關國家信用,是未來一個時期一系列重大決策的依據。自然資源部此前在國土調查中發現“一些調查作業隊伍不認真,一些監理單位不盡職”。
今年2月,自然資源部公開通報2023年度國土變更調查專項督察發現的弄虛作假和調查不認真把關不嚴典型問題時介紹,山西省大同市博信農副產品有限公司弄虛作假在硬化地面上覆土,天鎮縣調查單位未發現用地主體弄虛作假覆土掩蓋硬化地面的事實,僅根據地表翻土錯誤將圖斑放入推(堆)土單獨圖層,按原地類調查為水澆地(未耕種)。
通報介紹,2023年11月以來,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彭陽縣調查單位寧夏眾智勘測規劃有限公司違反變更調查技術規程,未對往年“推(堆)土區”圖層耕地進行及時更新,將位于彭陽縣白陽鎮龐陽洼村等4個鄉鎮11個村已鋪設瀝青路面的高速公路、已建成的高速收費站及公路匝道等銀昆高速彭陽段建設用地,仍保持原耕地地類,涉及149個圖斑,耕地面積1464.11畝。
現場核查是編制相關報告的必備條件。攝影/章軻
四川省資中縣李山建材廠生態修復項目中,四川蜀鴻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一份司法鑒定意見書,認為生態修復項目過程中涉及開挖的石灰巖可作為礦產資源利用,并涉及越界開采問題。但事后相關部門調查發現,司法鑒定意見書編制人員并沒有實地勘查,調查數據系通過估算得出,統計的礦產資源數量和金額錯誤。此外,該會計師事務所和鑒定人員也不具有涉礦司法鑒定資質。
今年7月,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南京局介紹,在2023年度國土變更調查專項督察中,發現安徽省蕪湖市無為市泥汊鎮保安村等8個村村委會組織人員在抽水后未經復墾的蟹塘內移栽蔬菜。無為市調查單位弄虛作假將養殖坑塘變更為耕地。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南京局對涉及的7個責任單位和16名責任人被依規依紀追責問責,其中作業單位被終止合同且兩年內不得參與當地競標。
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機構調查發現,山西省大同市渾源縣建設用地案中,作業單位大同市宏達測繪有限責任公司外業人員未按照調查規程進入建筑物內部調查舉證,導致調查錯誤,最終得出“已全部整改到位”的虛假結論,對弄虛作假、調查不實問題負有直接責任。監理單位北京數據空間科技有限公司未認真審核即出具作業單位已整改的結論并予確認上報,對弄虛作假、調查不實問題負有失職失責的監理責任。
“雙罰”!多部門出手整治
專家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近年來,第三方業務快速普及,服務機構大量涌現,但良莠不齊、魚龍混雜。個別第三方服務機構為了經濟利益,不惜違背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弄虛作假,擾亂了市場秩序。
裴曉菲介紹,生態環境部始終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打擊造假行為,“十四五”以來,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連續4年針對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造假問題開展專項整治,持續保持高壓態勢。
今年全國兩會“部長通道”上,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在回答記者提問時,曾提及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問題。黃潤秋表示,在保持打擊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造假違法行為高壓態勢的同時,生態環境部將進一步加強大數據加人工智能的“穿透式”監管。
今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布會介紹環境資源審判情況,并發布了3件人民法院依法審理生態環境領域第三方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環資庭庭長吳兆祥表示,第三方服務機構出具環境影響評價、環境質量監測等專業報告對于生態環境保護、產業結構優化調整、案件事實查明認定等具有重要作用。但近年來,各地相繼曝出一些第三方服務機構為了追求經濟利益而弄虛作假的案件,人民群眾反映強烈。
最高檢第一檢察廳負責人也在今年“六五環境日”期間介紹,2022年至2023年,最高檢會同最高法、公安部、生態環境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部門聯合部署開展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問題專項整治行動。
數據真實是環境執法管理的“生命線”。圖為污水處理廠化驗室工作人員正在檢測水質。攝影/章軻
吳兆祥介紹,去年以來,人民法院會同相關部門,共同針對環保領域第三方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問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依法審理了一批相關案件。例如,江西法院對“掛證”牟利的環評師,承攬環評報告編制的“買證”人,以及注冊空殼公司、招攬掛靠環評師的“賣證”人,均判處了刑罰。
吳兆祥表示,對環評公司及其經營者、掛靠環評工程師、居間介紹人員等一并予以刑事處罰,既依法適用自由刑,又用好用足罰金刑,提高違法犯罪成本,絕不允許犯罪分子從犯罪行為中獲利。
第一財經記者了解,一些地方也從立法層面加大了對第三方機構弄虛作假行為的打擊力度。今年6月5日起施行的《江蘇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針對第三方機構弄虛作假問題,規定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等部門通過增加檢查頻次等手段,重點加強對被投訴舉報較多、有不良記錄機構的監管。同時,省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對第三方機構開展信用評價,公開信用評價結果,依法實施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
該條例規定,對第三方機構弄虛作假行為實行“雙罰”,既罰機構,又罰個人,綜合運用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撤銷資質認定證書等處罰手段,嚴厲打擊弄虛作假行為。
與此同時,7個省市官方也陸續發布了具體反饋情況。上海、江西、湖南等都被點名存在“第三方環境檢測機構造假問題突出”情況。
在上海,市有關部門對環境檢測機構監督管理不到位,未聯動相關部門建立有效監管機制,對環境檢測機構造假查處不力。個別檢測機構通過刪除、篡改數據,稀釋樣品等方式弄虛作假,出具不實報告。 在浙江,有的企業在檢查時干擾現場采樣監測;一些地方還存在第三方檢測機構報告弄虛作假情況;一些機動車檢測機構違規操作、弄虛作假。 在江西,部分第三方檢測機構存在監測數據不實、出具虛假報告等弄虛作假行為。 在湖北,弄虛作假問題多發。有的企業燃煤鍋爐、污水處理在線監測數據失真失實。抽查發現,部分機動車尾氣檢測機構存在擅自變更方法、干擾檢測設備,降低車輛污染物排放濃度檢測值等問題。個別污水處理廠偽造化驗單、編造進水監測數據。 在湖南,有的第三方檢測公司通過不如實采樣、修改檢測數據等方式,將超標數據修改為正常數值,以此出具虛假檢測報告,使排污超標企業蒙混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