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產煤市煤礦安全監管部門,陜西煤業化工集團公司、陜西投資集團公司、陜西省益秦集團公司、陜西延長石油礦業公司、陜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團公司,國家能源神東煤炭集團公司、華能陜西礦業分公司: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于煤礦安全工作安排部署和近期全國礦山安全視頻會議精神,深刻吸取煤礦安全事故教訓,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強化煤礦安全生產許可事中事后監管,深入推進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治本攻堅,進一步推動煤礦重大災害防范措施和重點工作落實落細,嚴厲打擊煤礦非法違法生產建設行為,促進全省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經研究,決定開展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暨安全生產許可集中執法行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從4月1日至9月30日,開展為期6個月的集中執法檢查。
1.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況;深化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治本攻堅實施方案制定和任務措施落實情況。
2.上級部門安排部署有關工作落實情況。國家礦山安監局和省應急管理廳煤礦安全工作會、歷次煤礦安全視頻會落實情況;國家礦山安監局來陜檢查督查及省級部門檢查督查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3.重點工作推進情況。省安委辦《2022年煤礦安全生產工作要點》部署落實情況;陜西省煤礦安全管理“六項標準規定”、《煤礦防滅火細則》等落實情況;煤礦沖擊地壓、瓦斯、水害等重大災害“一礦一策”頂層設計方案及措施落實情況;“電子封條”建設情況;《關于嚴厲打擊盜采礦產資源和礦山嚴重違法違規生產建設行為的通知》(陜安委〔2022〕3號)《陜西省煤礦礦長安全生產考核記分管理辦法(試行)》等工作部署落實情況。4.重點煤礦監管情況。產能核增保供煤礦、兩個采區兩個水平同時生產煤礦、單班入井超500人煤礦、托管煤礦、長期停工停產煤礦、整合技改煤礦、災害嚴重煤礦等派駐工作組、聯系包保、安全巡查、駐礦盯守等措施落實情況。
5.煤礦安全監管執法情況。開展檢查督查、明查暗訪等情況;礦山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應用和“互聯網+監管執法”及文書制作情況;查處打擊違法違規生產建設情況。
6.煤礦復工復產情況。復工復產礦井安全培訓、風險隱患辨識排查、檢查驗收、整改復查、簽字審批情況。7.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監管情況。對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新辦、變更(技術改造、系統改造)審查情況,事中事后日常監管情況等。1.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況;上級部門安全工作會議、文件精神等部署落實情況。2.深化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治本攻堅實施方案制定和任務措施落實情況。3.重大災害治理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煤礦沖擊地壓、瓦斯、水害等重大災害頂層設計方案及“一礦一策”措施落實情況。4.企業安全生產法定職責及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按規定向所屬煤礦派駐安全生產工作組及開展安全檢查等情況。5.隱患排查及整改落實情況。對上級部門查出隱患及整改要求跟蹤督辦及處理處罰情況。6.企業安全生產許可實施情況。對照煤礦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三量管理”及采掘接續計劃、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及演練等。1.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況;上級部門安全工作會議、文件精神等部署落實情況。2.深化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治本攻堅實施方案制定情況,對照井工煤礦221項、露天煤礦165項安全自檢表等開展自查制定治本攻堅任務措施情況。3.開展風險分析研判和風險辨識評估情況。健全制度、開展辨識評估、風險告知及動態更新、責任措施落實等。4.煤礦沖擊地壓、瓦斯、水害等重大災害頂層設計方案及“一礦一策”措施落實情況。5.“三量”達標情況。年度、月度采掘計劃及動態管理情況,“三量”達不到要求是否進行及時調整生產經營指標。6.主要負責人法定職責落實情況。實際控制人、主要負責人、礦長、總工程師等“關鍵人”的法定職責履職情況。7.隱患排查整改落實情況。2021年以來安全生產大排查、“四個專項”整治、國家礦山安監局來陜檢查反饋問題和上級部門檢查查出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及“回頭看”自查情況。8.重點工作推進情況。陜西省煤礦安全管理“六項標準規定”等落實情況,“電子封條”建設情況。9.煤礦安全生產許可方面。煤礦是否加強動態安全管理,持續符合《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陜西省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實施細則(暫行)》規定的持證條件。重點檢查2021年7月以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新辦、變更的煤礦。證照是否齊全合法有效,是否按規定及時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延期、變更,是否符合煤礦安全生產條件等情況。(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縣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暨安全生產許可集中執法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安排部署,主要負責人要親自參與、抓落實、負總責。省應急管理廳成立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暨安全生產許可集中執法領導小組,廳黨委委員、副廳長李建文同志任組長,廳二級巡視員何備戰同志任副組長,煤礦安全監管處、煤礦災害防治處全體同志參與執法。各市縣煤礦安全監管部門也要相應成立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暨安全生產許可集中執法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執法工作領導,強化責任落實,統籌推進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治本攻堅、重大災害防治措施落實、專項整治和重點工作等,開展綜合執法檢查督查,一體化推進,確保煤礦安全各項工作及時落實見效。(二)強化工作部署。各市、縣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結合轄區煤礦安全實際,按照礦井分類(正常生產建設、提升改造、長期停工停產和風險災害等級等),統籌安排部署。要組織精干執法力量,聘請相關方面專家,組成執法檢查組,由部門領導帶隊,對直接監管煤礦開展全覆蓋集中執法檢查。要堅持問題導向,突出檢查重點,開展精準執法。要結合所檢查企業災害類型及防治措施、安全管理、存在問題等安全生產情況,確定重點檢查事項。要壓實執法檢查帶隊負責人責任,強化參與執法人員的責任。(三)落實工作任務。市縣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根據執法檢查內容,細化工作任務,強化措施落實。要加大對災害重、大班次、托管、安全保障差、屢查屢犯、保供煤礦檢查力度。省廳將適時對各市、縣執法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督查。各市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在對直接監管煤礦企業開展全覆蓋執法檢查的同時,要對轄區各產煤縣煤礦按比例進行檢查抽查,其中寶雞、漢中市要對轄區煤礦全覆蓋執法檢查,咸陽市抽查比例不低于40%,銅川、渭南市抽查比例不低于30%,延安市抽查比例不低于20%,榆林市抽查比例不低于10%。安康市對轄區每各產煤縣至少抽查3處石煤礦。(四)規范執法行為。要認真落實《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執法工作的指導意見》(礦安〔2022〕8號),嚴格執法各環節管理,精準制作檢查方案,嚴格現場檢查和處理處罰,嚴肅追責問責,確保檢查精準有效,真正解決問題,嚴防“花式”檢查。要規范執法全流程行為,嚴格按照《煤礦安全監管執法文書樣式和制作規范》要求規范執法文書制作,嚴格對照《煤礦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和處理處罰規范描述匯編》規范描述違法違規行為。執法檢查必須下達執法文書,執法文書制作要使用國家煤礦安全監管執法系統,要全力推動“互聯網+監管執法”應用,推進監管執法信息化。(五)嚴格執法處罰。要以零容忍態度,嚴厲查處打擊煤礦“五假五超三瞞三不”、以采代建等違法違規生產建設行為。用好用足《安全生產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446號令)等法律法規規定,要嚴格執行《煤礦重大隱患判定標準》,準確認定,及時消除重大隱患。要注重執法效能,嚴格處罰標準,堅決糾正搞平衡、講情面,隨意降低處罰標準等執法“寬、松、軟”行為。堅決整治未經批準擅自提升產能和“三量”達不到要求、采掘比例失調的煤礦,對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要依法依規做出行政處罰,該處罰的必須處罰,該停產整頓的必須停產整頓。(六)嚴肅工作紀律。各級煤礦安全監管執法人員要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發揚嚴細實的工作作風,公正廉潔,務求實效。對于在執法中發現存在“人情執法”“關系執法”和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執法人員,要實行責任倒查,依規依紀追究責任;對存在執法走過場、執法“寬松軟”、以檢查代替執法、以整改代替處罰等行為要及時予以糾正。(七)及時報送信息。各市縣要加強煤礦安全監管執法信息統計上報工作,落實專人負責,明確1名聯系人,按要求及時匯報上報,各單位聯系人于3月30前報省應急管理廳煤礦安全監管處。要對執法情況進行及時梳理,分析總結,推廣經驗作法,通報典型案例。各市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從5月份開始分別于每月2日前將上月集中執法情況統計表(見附件1、附件2)報送省應急管理廳煤礦安全監管處。集中執法工作結束后,各市要及時形成集中執法工作總結,總結及執法情況統計表(見附件1、附件2)于10月8日前報送省應急管理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