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范圍為:
外環線以內,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項目;申報創建市級文明工地的房屋建筑施工項目;施工作業點距離住宅、醫院、學校等敏感建筑物15米及以內的房屋建筑施工項目。
外環線以內,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項目;
申報創建市級文明工地的房屋建筑施工項目;
施工作業點距離住宅、醫院、學校等敏感建筑物15米及以內的房屋建筑施工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