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巨災保險條例》正在征求意見
記者日前從北京保險研究院舉辦的“巨災保險現狀與發展研討會”上獲悉,《地震巨災保險條例》已起草完畢,正在征求各方意見。
地震保險是巨災保險中的一個組成部分。按照保監會此前規劃,建立我國巨災保險制度分三步走:第一步,2014年前完成巨災保險的專題研究,明確制度框架;第二步,2017年年底前,完成相關部署工作,推動出臺《地震巨災保險條例》,建立巨災保險基金;第三步,在2017年至2020年,全面實施巨災保險制度,并將其納入國家防災減災體系當中。
“保監會采取行業先行,組成了地震共同體,共計有45家保險機構參與其中。整合行業的力量應對可能要發生的風險,尤其是重大的自然災害風險。”與會的保監會官員稱。
目前,已有一些省市開始試點探索。深圳市、寧波市政府率先購買商業保險,為市民提供巨災風險保障;云南大理試點首個農房地震保險;四川樂山、綿陽、甘孜、宜賓等地啟動居民住房地震保險試點;河北省啟動地震巨災保險試點。
與會專家一致認為,我國已經建立了由民政、財政等多部門參與的災害防范應急協調機制,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巨災風險管理機制,但要形成“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巨災保險制度,還得從立法層面加以徹底解決。因此,期待加快推進相關立法工作。
專家建議,巨災保險制度應該建立損失分層機制。除了直保行業、再保行業外,還應引入一些基金,發行救災債券等金融創新方式,最后是必要的財政支持。通過多方主體共同參與,共同建立起損失分層機制。
專家還建議,巨災保險制度的建立一定要在頂層設計上下功夫。因為中國幅員遼闊,自然災害分布廣泛,僅僅靠地方政府的熱情、在幾個點上建立巨災保險制度遠遠不夠。同時,從技術上講,我國自然災害數據大多分散于各個省或地區,缺乏中央一級的完整數據庫,這給商業保險費率厘定、精準定價、區域差別收費帶來了巨大挑戰。因此,亟須建立一個中央級的自然災害共享數據庫,亟須建立巨災保險的全國統籌機制。
在汶川地震中,保險理賠金額僅占災害損失的0.25%,而按照瑞士再保險2015年的統計,全球保險理賠占自然災害損失的比例是35%,發達國家有的甚至高達80%以上。
來源:中國證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