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成都市企業應對新冠疫情的“安責險七條”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發揮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事故預防服務功能,主動幫助企業降低安全生產風險,提高風險保障,支持各類企業復工復產,根據《應急管理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支持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參保企業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通知》的相關要求,成都市應急局推動制定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惠企方案:
一、延長保險期限。
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續保成都市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的企業,可免費延長保險期限1個月。對于因未解除疫情防控而造成停工停產超過1個月的企業,具體免費延長期限根據相關部門要求的實際停工停產時間確定,最長不超過90天。
二、降低保險費率。
自本實施方案生效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之前,首次投保成都市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的參保企業,可享受9折費率優惠。
三、利潤損失保障。
因停工停產造成利潤損失,保險公司按最低費率為企業提供保險保障。保險方案見附件《關于支持成都市企業復工復產的利潤損失保險方案》。
四、擴大保障范圍。
對于在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參保成都市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的企業(包括成都市內注冊的所有續保企業、新投保企業),可以免費擴展《傳染病救助責任保險條款》,企業復工復產后,參保人員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導致身故、殘疾的,保險人按照最高10萬元/人的標準進行賠付,統保示范項目參保企業累計賠償限額600萬元。
五、提供事故預防服務。
根據企業實際需求,加強安全風險評估、隱患排查等事故預防服務,并優先滿足生產、經營疫情預防藥物、檢測儀器、治療藥物、防護物資企業的服務需求,支持疫情防控企業積極穩妥復工復產。
六、擴大事故預防費用使用范圍。
在疫情防控期間,針對安責險投保企業生產的抗疫用設備物質運輸業務,免費提供物質運輸損失保險。
七、精準提供點對點防控服務。
對所有投保企業進行一次全面回訪調研,了解和收集企業存在的問題困難、意見建議,及時提供響應的服務。
標的/責任 | 方案1 | 方案2 | 方案3 | 方案4 |
財產基本險 | 10000元 | 10000元 | 10000元 | 10000元 |
火災、爆炸導致的營業中斷損失 | 10000元 (500元/天) | 10000元 (1500元/天) | 10000元 (3000元/天) | 10000元 (6000元/天) |
傳染病導致的營業中斷損失 | 8000元 (500元/天) | 28000元 (1500元/天) | 62000元 (3000元/天) | 132000元 (6000元/天) |
防疫或隔離費用支出(定額賠付) | 4000元 | 8000元 | 10000元 | 12000元 |
價格 | 146元/家 | 359元/家 | 700元/家 | 1663元/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