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所屬企業2022年部分生產安全事故
通報一:2022年6月18日4:00,上海石化化工部乙二醇裝置區域發生火情,目前事故導致上海石化一名員工手臂輕微擦傷,一名第三方運輸車輛駕駛員死亡。事故發生后,事故原因及公司安全生產投入下降再次受到投資者關注。
2021年,上海石化實施了公司史上規模最大的停工檢修,當年5月,上海石化發生閃爆,致14人燒傷。2021年5月29日8時26分,上海石化烯烴部2號乙烯老區在檢修開車準備過程中,裂解爐區域原料管線發生閃爆。該事故導致14人燒傷。
2021年安全生產投入下降60%。上海石化2021年降低了安全生產投入、修理與保養開支。上海石化2021年度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顯示,2019年至2021年,安全生產投入分別為2.34億元、2.85億元和1.12億元。2021年安全生產投入同比減少60%。最近3年,員工工傷人數分別為15人、19人和39人。
上海石化的前身是創建于1972年的上海石油化工總廠。上海石化具有1600萬噸/年綜合加工原油能力和乙烯70萬噸/年、有機化工原料428萬噸/年、塑料樹脂100萬噸/年、合纖原料109萬噸/年、合纖聚合物59萬噸/年、合成纖維26萬噸/年的生產能力,并擁有獨立的公用工程、環境保護系統,及海運、內河航運、鐵路運輸、公路運輸配套設施。
上海市人民政府網站7月11日消息,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同意對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18”1#乙二醇裝置爆炸事故提級調查的批復。批復稱,同意對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18”1#乙二醇裝置爆炸事故予以提級調查,由副市長牽頭負責
批復稱,同意對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18”1#乙二醇裝置爆炸事故予以提級調查,由吳清常務副市長牽頭負責。同時,由市應急局會同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總工會、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消防救援總隊、金山區政府組成“6·18”1#乙二醇裝置爆炸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調查組”)。調查組由市應急局局長馬堅泓擔任組長、市應急局副局長楊曉東擔任副組長。
通報二:2022年6月8日12:45左右,茂名石化化工分部一球罐泵泄漏,引發火情。事故造成一人受傷、兩人失聯;受傷人員救治順利,失聯人員已在全力搜救中。通報稱,火情已得到完全控制,僅進行安全可控的保護性燃燒。物料充分燃燒后為二氧化碳和水,周邊大氣環境質量和地表水環境質量達標。事故發生后,廣東省安委辦、廣東省應急管理廳發布《關于深刻吸取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6·8”火災事故教訓啟動“一盤棋”應急響應的通知》。
此外,2022年3月30日13時40分左右,中國石化茂名石化公司2號裂解3號爐發生著火。經緊急撲救,明火于當天14時05分被撲滅,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
2021年11時50分3月15日,中國石化茂名石化公司化工分部順丁橡膠裝置前工段堿洗塔發生著火,經緊急撲救,明火于當天12時50分左右被撲滅。該起事故造成1死2傷。
茂名石化始建于1955年5月,是新中國"一五"期間156個重點項目之一。原油加工能力2000萬噸/年、乙烯產能110萬噸/年,同時擁有熱電、港口、鐵路運輸、原油和成品油輸送管道以及30萬噸級單點系泊海上原油接卸系統等較完善的配套系統,是我國生產規模最大、經濟效益最好、發展基礎最牢的國有煉化企業之一。
茂名石化化工分部是茂名石化二級單位,也是全國首座百萬噸乙烯生產基地,生產合成樹脂、合成橡膠、液體有機化工原料等系列化工產品。茂名石化成立于1955年5月,擁有國內首座千萬噸級煉油廠,是國內第二家年利潤超百億元的煉化企業。2021年,在多套裝置停工大修的情況下,茂名石化全年加工原油1922.44萬噸,生產乙烯104.84萬噸,實現利潤100.66億元,效益居中國石化煉化企業第二位、同規模企業第一位。今年一季度,茂名石化加工原油493.27萬噸,生產乙烯27.3萬噸,實現利稅143.01億元。
通報三:2022年4月24日0時02分,齊魯分公司勝利煉油廠連續重整車間壓縮機區域氫氣泄漏著火,連續重整裝置、加氫裂化裝置緊急停工。0時20分切除氫氣流程,保護性燃燒,1時20分徹底撲滅,無人員傷亡。
公司始建于1966年。煉油綜合加工能力1300萬噸/年,乙烯產能80萬噸/年,化工產品年生產能力為合成樹脂110萬噸、燒堿20萬噸、橡膠30萬噸、苯類45萬噸、醇類43.5萬噸、丙烯腈13萬噸、腈綸6.5萬噸,熱電裝機容量45萬千瓦。
今年6月,針對近期中石化集團公司所屬企業接連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安全風險加大的情況。應急管理部聯合國務院國資委約談了中石化集團公司主要負責人。應急管理部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廣宇,國務院國資委黨委委員、秘書長彭華崗出席約談并講話。中國石油、中國海油、國家管網、國投集團、中糧集團、中國中化、中鹽集團、國藥集團、中國航油等10家中央企業主要負責人列席約談會議。 約談指出,中石化近年來事故多發,今年6月份,在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全國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集中治理和全國“安全生產月”期間,中石化廣東茂名石化、上海石化接連發生兩起亡人事故,嚴重沖擊人民群眾安全感,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影響惡劣,與中央骨干企業的形象極不相稱。 約談指出:問題客觀存在,不能也無法回避 從表觀現象看: 一是事故多發連發。截至6月18日,今年中石化煉油化工生產企業已發生14起事故,接近去年總和(16起)。特別是進入6月份以來短短十天內,連續發生茂名石化“6·8”火災和上海石化“6·18”火災爆炸,風險極大,性質十分嚴重,影響極其惡劣。 二是人員傷亡明顯增多。今年以來發生的14起事故造成15人死亡,起均死亡人數1.1人,是去年起均0.4人的2.5倍,更有3起事故死亡2人,險些造成較大事故。 三是部分企業屢屢重蹈覆轍。2021年以來,揚子石化(4起)、齊魯石化(4起) 茂名石化(4起),上海石化(2起)、巴陵石化(2起)屢屢重蹈覆轍,5家企業就占了中石化事故總量的56%。茂名石化化工分部一年多時間先后發生3起事故,齊魯石化1個月內連續發生3起事故。 從表觀問題看: 一是設備設施陳舊失效。上海石化已經建廠50年,管級腐蝕減薄導致物料泄漏,茂名石化發生泄漏的乙烯泵已經使用26年,齊魯石化還有上世紀70年代建設的丁二烯、順丁橡膠裝置,揚子石化80年代建設的小乙烯、乙二醇、加氫等十幾套裝置依然在線運行。中石化現有22座移動式鉆井平臺中,9座服役超過30年;123座固定生產設施中,79座超過設計使用年限仍在繼續服役;全集團排查老舊生產裝置392套,占全國總數的27.8%。茂名分公司“6·8”火災事故,上海分公司“6·18”火災事故均涉及老舊設施裝置。 二是人的能力不足。2021年以來,32起事故中有17起涉及違規冒險作業或操作失誤,表明部分企業安全培訓不到位,員工專業素質和安全技能不高、操作基本功不扎實。巴陵石化“1·9”催化加氫丙烯泵泄漏著火事故,備用泵切換不及時,設備管理不到位;茂名石化“3·15”閃爆事故為清理液位計聚合物堵塞泄漏引發爆炸著火,涉事員工習慣性違章。 三是現場管理不到位。一些企業特殊作業風險辨識和管控能力不足,變更管理不履行相應程序,對承包商作業缺乏有效監管,沒有體現出“大企業大能力”。上海石化“5·29”乙烯開車倒盲板爆燃事故,盲板沒拆完就開閥送料,現場管理混亂;齊魯石化今年“4·16”、“5·18”事故都涉及承包商。 從深層問題看: 一是安全意識淡薄。部分所屬公司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安全生產重要指示不到位,安全意識淡薄,安全發展理念不牢,不能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發展的關系。重效益輕安全。 二是安全生產責任未有效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沒有層層壓實,管理效能層層衰減,下級公司機構不健全,人員不足,職責不清晰、責任不落實,有的基層從業人員嚴、細、實精神嚴重滑坡,不敢動真碰硬,嚴不起來,細不下去,實不到位成了一種普遍現象。 三是安全投入不足不夠。部分二級公司負責人認為安全生產是“靠天吃飯”,對安全生產工作花心思不夠、信心決心不足;資金投入不夠,多個地方反映,中石化及其所屬企業不重視安全投入,有的所屬企業安全隱患整改資金遲遲不到位。去年上海石化“6·29”爆燃事故造成14人受傷,企業嘴上說著重視,卻不見真招實招,2021年企業利潤總額增加了近20億,安全生產投入卻減少了17億、降幅超過60%。 四是人才梯隊青黃不接。一方面骨干力量流失嚴重,近年來,茂名石化先后有幾百名技術骨干和管理人才調整或跳槽到新建中央企業和民營企業,部分剛提拔上來的中層管理人員對裝置不熟悉,不精通,不懂安全更別提管好安全。另一方面基層人才斷檔,有的所屬公司反映,中石化基層企業建組5到7年未招員工,部分崗位缺員嚴重,一石化分公司2012年至2017年退休了7000名員工,新招的卻只有1000人。一線員工平邊年齡近50歲,一石化分廠近五百人中,50歲以上老員工占比近85%。而危化品安全生產對從業人員要求高,培養周期長,現在不下大力氣解決,今天有師傅沒徒弟,幾年后就有徒弟沒師傅。 五是安全管理體系未有效運行。中石化已經建立了安全管理體系,但多個所屬公司反映,安全管理頻繁換頻道,基層“跟不上溜”,許多要求措施被“束之高閣”,企業自娛自樂,自我感覺良好,仍按自己習慣方式作業,制度和執行“兩張皮”。 六是考核“指揮棒”導向有偏差。前幾年,盲目強調裝置只要停車,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律扣分,導致有的企業不敢停車,“帶病”運行、冒險作業,年度大修盲目延長至四到五年,部分設備設施超出壽命周期還得不到及時更新更換,埋下“不定時炸彈”。上海石化事故乙二醇裝置在事故發生前創造了歷史連續運行記錄,但半年前就已發現了水箱乙二醇指標超標,管線已出現異常。 七是自我要求標準低。自我放松,錯誤將“不出大事作為最高追求”,對小事故、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重視不夠,抓早抓小,抓小防大意識不足。總之,中石化安全生產已形成系統性風險,必須警醒起來、行動起來。 約談指出:敢于正視問題,決不能諱疾忌醫 針對上述問題,要敢于直面正視,勇于刮骨療毒、去腐生肌,要堅決克服以下幾種錯誤傾向: 一是覺得沒有造成大后果,不值得大動干戈。茂名分公司“6·8”火災事故是一起重大涉險事故,發生在球罐區,一旦失控,后果不堪設想,可能成為第二個北京東方化工廠,乙烯儲罐爆炸事故震驚世界。 二是覺得都是偶然的,沒有看到其中必然性。我們反復講海因里希法則,強調安全生產要以小見大,抓小防大,有的企業還是充耳不聞,“不見棺材不掉淚”,覺得事故都是偶然的,沒有意識到小事不斷,大事不遠,這是統計規律。 三是覺得都是基層的,與管理層無關。主觀盲目認為發生事故都是基層分廠、車間、班組的原因,追責也是追究基層人員責任,不會追究管理層責任,2013年中石油大連石化“6·2”火災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專題聽取中石油事故調查處理情況匯報,對中石油總部有關責任人員進行了嚴肅問責,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明確提出,發生重特大事故要直接追究集團公司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的責任。 四是覺得都是個別企業問題,不是系統問題。2021年以來中石化集團所屬企業共發生32起事故,開采、煉油、化工等上下游企業事故齊頭迸發,石油工程公司發生3起事故,煉化企業更是多點開花,37家煉化企業中20家發生事故、10家發生亡人事故,充分說明,事故多發已成為系統性問題。 五是覺得安全生產就是安全管理部門的事。未嚴格落實“三管三必須”,業務部門沒有樹牢安全第一思想,管業務管安全不落地,安全管理部門沒有權威性,成了背鍋部門。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更是落實不到位。 六是發生事故后才重視應急處置,平時無所事事。應急管理的最高境界是“無急可應",但無急可應不是無事可做。有不少企業平時對安全生產工作不上心,不在“防”和“備”上下功夫,事故發生后才開始著急“救火”,焦頭爛額,上海石化“6.18”事故發生后,初期應急處置一片混亂。 七是覺得都是別人欠的賬,我不用還。覺得自己過幾年就調走了,退休了,就當沒事人,作壁上觀,對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強化人才梯隊建設等打基礎、利長遠的工作不重視,置之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