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4日1時左右,位于奉節縣夔門街道金盆社區的重慶火紅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發生一起火災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411.3萬元。通過對直接原因、間接原因進行綜合分析,經調查組認定,本次事故是一起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4月13日23時許,周**與部分工人在一樓廚房吃燒烤。4月14日0時許,工人們吃完燒烤后陸續離開廚房回到二樓宿舍,周**回到事故場所。1時4分,于**駕駛貨車從夔門高速路口下道,前往草堂鎮瑩蓮村途中經過金盆社區二組時發現火情,立即撥打“110”和“119”。在此期間,工人們被周**呼救聲驚醒后紛紛下樓察看情況。此時,事故場所一層南側位置火勢猛烈,周**在事故場所二層敲打窗戶呼救,但因窗戶全部設有金屬欄桿防盜網致使其無法逃出。現場工人立即使用水管、水桶、滅火器、叉車等工具進行滅火施救。但火勢已經無法控制,導致事故場所辦公室墻壁發生坍塌,致使火勢大肆蔓延。1時30分,奉節縣消防救援大隊到達火災事故現場開展滅火救援。2時42分,消防救援人員將明火基本撲滅,發現周**、姜*以及周**3人均已死亡。經調查組綜合分析認定,本次事故系電氣線路故障引發火災。事故場所二層窗口安裝阻礙逃生的金屬欄桿防盜網,導致火災發生時三名死者無法通過窗口逃生。1.建筑材料和防火間距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系導致火勢迅速蔓延的主要原因。一是事故場所和火災波及場所屬于“三合一”場所,墻體及屋頂采用鍍鋅聚氨酯泡沫夾芯板和彩鋼板,耐火隔熱性和耐火完整性不滿足《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要求,泡沫夾芯板燃燒產生有毒煙氣,存在嚴重火災隱患,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二是事故場所與火災波及場所貼鄰建造,防火間距未達到《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要求,不具備貼鄰建造條件,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四項的規定。火災波及場所高出事故場所的建筑外墻開有窗口、洞口,無防止火災通過窗口及洞口蔓延的措施,導致火災自事故場所向波及場所二層蔓延并燒毀辦公室和工人宿舍區域。2.消防設施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系導致三名死者難以逃生救援和初期火災難以補救的主要原因。3.火紅農業公司臍橙加工廠廠區電氣線路設計、敷設不符合國家標準。部分電氣線路敷設未嚴格按照《低壓配電設計規范》要求采取穿管安裝等保護措施,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4.火紅農業公司未嚴格落實企業消防安全管理主體責任。火紅農業公司未組織開展日常防火安全巡查并消除火災隱患、未對從業人員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未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進行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上述行為違反《重慶市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298號)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的規定。
失火建筑自2013年9月開始修建直至本次事故發生,均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屬于違法建筑。但上述違法建筑并未得到有效治理。
5、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各級黨委政府應嚴守安全發展紅線,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各級黨委政府和行業部門要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論述,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風,切實擔負“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認真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要求,筑牢夯實安全發展根基,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強化消防責任制落實。(二)各級消防監管部門應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監管責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監管體系。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責任體系、監管體系、力量體系、保障體系,全面提升社會消防治理系統化、精細化、法制化、智能化水平,從制度層面、體系層面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消防救援機構應強化消防監督管理深度,加強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公安派出所等單位進行消防業務指導,加大對生產經營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安全檢查和執法處罰力度,嚴格依法查處消防違法行為;行業部門應梳理明確消防安全監管職責,厘清工作邊界,避免出現監管真空盲區。同時應進一步完善部門協同執法機制,強化部門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充分發揮街鎮、村居和基層網格員的監督管理作用,共同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嚴格落實消防安全風險評估研判,加強重點季節、重要節日、重大活動火災防控,分行業、分區域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運用行政、法律、經濟等手段對重大及區域性火災隱患實施綜合治理。(三)奉節縣委縣政府應立即開展火災隱患專項整治工作,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深刻吸取本次火災教訓,加大安全生產排查整治力度,切實加強違法建筑打擊治理工作,針對勞動密集型企業、“三合一”場所、彩鋼板建筑等重點風險源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重點整治建筑材料耐火等級不達標、防火間距不足、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設施設置缺失、違規設置集體宿舍和防盜網等突出問題。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舉一反三,全面履行企業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加強系統治理和規范管理,明確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其職責,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強化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和演練,定期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