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鹿城區豐門和得利鞋材加工廠7.5”其他容器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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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9日,位于臺州市路橋區蓬街鎮水缺頭村的浙江榮鵬氣動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發生一起爆燃事故,造成2人死亡、4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三佰萬元人民幣。
2019年5月19日上午6時40分,黃*金開啟兩臺燃氣箱式烘道準備升溫預熱,按啟兩臺設備的點火按鈕。6時45分,發生爆燃事故。班組長王*東在現場發現后報告給車間主任金*玉,然后車間人員組織自救,同時金*玉上報公司領導。 6時46分,路橋區應急管理局接到路橋110指揮中心通報,稱位于臺州市路橋區蓬街鎮水缺頭村的浙江榮鵬氣動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內發生爆燃事故,現場有人受傷。接到火警指令后,路橋消防救援大隊立即出動人員趕赴現場救援,蓬街鎮政府立即啟動應急處置預案,經消防人員奮戰撲救,7時40分,現場明火全部撲滅,過火面積約200平方米。當時事故造成6人受傷,經送醫院,2人搶救無效死亡。 (一)直接原因 兩臺燃氣箱式烘道,其中一臺燃燒器點火成功,設備正常運行;另一臺燃燒器點火失敗,持續噴出的天然氣直接進入烘道,向西段擴散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混合氣后,通過隔層的留洞和縫隙產生串氣,而被點火發生爆燃。 (二)間接原因 1、安全生產履職不到位。浙江榮鵬氣動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沒有督促落實本單位危險作業、可燃爆作業場所的安全管理措施,沒有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發生事故設備(燃氣箱式烘道設備)沒有制定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該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沒有真正落實到位。 2、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不到位。浙江榮鵬氣動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沒有對操作工黃*金開展崗前(操作燃氣箱式烘道)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致使操作工黃運金沒有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應急處理措施,沒有熟悉相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就上崗作業 3、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浙江榮鵬氣動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設備部沒有做好對公司的安全設備日常管理工作,沒有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發生事故設備(燃氣箱式烘道)開展經常性維護、保養,沒有安排定期檢測,也沒有對該設備的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及時開展排查,并保證其正常運轉。 (三)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浙江榮鵬氣動工具股份有限公司“5·19”爆燃責任事故是一起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一)浙江榮鵬氣動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要認真總結并吸取事故教訓,一是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相適應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制定并完善各類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加強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考核,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二是切實增強全員的安全生產意識,企業法人和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要學習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同時,對全體員工要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確保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并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臺賬;三是要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開展全面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立即落實本單位危險作業、可燃爆作業場所的安全管理措施;四是對此次發生事故的設備(燃氣箱式烘道)要立即停止使用并拆除,立即開展對有關場所進行風險辨識和安全評估,對不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安全設備,或者發現有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一律不得使用。 (二)蓬街鎮人民政府要認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加強對轄區內企業的安全監管,加大對轄區內企業的日常檢查執法力度。尤其是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臺賬、違規操作、特種作業無證上崗等安全隱患進行檢查,進一步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幫助企業自主做好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夯實安全生產基礎,積極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三)路橋區燃氣管理部門要切實做好轄區內燃氣安全管理工作,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對燃氣設施運行、維護、搶修和更新改造過程的巡查和監督,切實履行自身的法定責任。同時要求使用燃氣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操作維護人員燃氣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培訓。 (四)區應急管理局要加強對企業的日常檢查,指導并督促企業按照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等要求,嚴格落實隱患自查自糾閉環管理,對企業的制度建立情況、運行情況和現場管理情況開展檢查。同時,認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訓,立即開展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引導督促企業積極參與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借助社會力量參與安全管理,強化安全風險管控,提升事故防控水平。對隱患排查工作開展不到位的企業,要責令其進行“補課”,對未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隱瞞事故隱患或者重復出現同類重大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依法從嚴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