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鋼廠爆炸事故
事故經過
事發當日0時10分左右,煉鐵廠4#高爐東出鐵場正常開口出鐵,在出鐵過程中,耐材現場工作人員發現主溝距離撇渣器約3米位置有冒泡起火現象,初步判斷為出鐵溝鐵水穿幫泄漏,隨后用泥炮機進行出鐵口封堵,并組織人員用手動鑿巖機通開撇渣器殘鐵孔,放出主溝內剩余鐵水,修補鐵溝泄漏鐵水的部位,同時通知耐材現場負責人于某新,于某新了解情況后立即趕到現場,并組織6名工人進行現場搶修。 1時45分左右,殘鐵溝東側1#、2#罐位之間作業平臺下發生爆炸,爆炸區域上方約3平方米的水泥板被爆炸沖擊波掀起,導致正在該水泥板上方施工作業的工人殷某鵬、潘某猛、宋某欣3人不同程度受傷。事故發生后現場工作人員立即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 事故發生后,煉鐵廠廠長立即組織現場人員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并通知總調度室及值班經理張某新,1時55分,張某新到達現場組織救援,并安排公司安監處工作人員運送傷員至醫院搶救。 2時10分,生產經理、煉鐵廠生產廠長相繼到達現場,組織放殘鐵,聯系出鐵溝修補事宜,避免發生次生事故。 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情況 事故中的傷者殷某鵬于事發當日10時50分因救治無效死亡,潘某猛經診斷為肋骨骨折,宋某欣經診斷為雙腿雙臂多處骨折。依據《事故傷害損失工作日標準》GB/T15499-1995和《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6441-86,認定潘某猛和宋某欣二人重傷。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高爐出鐵期間部分一氧化碳隨出鐵溝鐵水溢出,并隨鐵水泄漏至平臺下方封閉網格空間內,加之網格空間內留有平臺建設時未拆除的木模板和支撐,受到泄漏鐵水烘烤,發生不完全燃燒,在消耗封閉網格空間內氧氣的同時,又會分解產生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混合煙氣,混合煙氣受熱膨脹沿封閉網格磚墻縫隙被擠壓至相鄰封閉網格空間內,并與空間內的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達到爆炸極限后遇高溫烘烤引燃木模板的明火從而引發爆炸,造成事故發生。 事故間接原因 一是耐材施工質量把控不嚴,鐵溝施工質量存在薄弱點位。耐火材料澆筑時存在振搗不實、新老材料粘接不牢的隱患,鐵溝在使用過程中經鐵水長時間不斷沖刷,耐火材料產生裂縫,引發鐵水泄露事故發生。 二是煉鐵廠4#高爐東出鐵場平臺設計存在設計缺陷。爐前平臺下方為多個砌筑的封閉式網格空間,各網格空間封閉不連通,且網格空間內也未做排氣泄壓設計,導致鐵水泄漏后,一氧化碳和空氣的混合氣體體積受熱膨脹無法排出,網格空間內壓強增大,為事故發生埋下了隱患。 三是煉鐵廠平臺下方網格內存在施工時未拆除的木模板,木模板經高溫烘烤,部分發生燃燒,燃燒產生的熱量和少量一氧化碳,也成為爆炸發生的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