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帶電磁起重機斜拉電磁吸盤造成傷亡
事故發生時間:1991年1月13日9時。
鞍山鋼鐵公司廢鋼鐵處理廠,在靈山鋼錠模庫紅旗路線,用履帶起重機的電磁吸盤吊卸軋輥廠發來的五車皮鋼錠模。由于平板車停放位置不對貨位,在卸第一節車皮的鋼錠模時,就將連接二車皮之間的鉤頭斷開,再將履帶起重機的電磁吸盤放在鋼錠模上,通過起重機移動電磁吸盤帶動第一節車皮移動,使車皮對上貨位再進行吊卸。當卸第二車時,同樣需要斷開鉤頭,按上述方法使車皮移動上貨位。當跟吊工王同喜站在路西第二節與第三節車皮連接鉤頭之間,提第三節車皮解放桿時,因解放桿失靈,結果造成連接的鉤頭斷不開。這時,班長趙永梅在鐵路東側半身用右手托鉤頭插銷,左手指揮履帶起重機司機用上述同樣方法移動車皮,使二車皮相撞。待車皮相撞鉤頭松動的瞬間才能提起插銷。由于兩車相撞產生振動,導致第二節車皮北端第一個模子振翻180°,將趙永海頭部砸傷造成死亡。
事故原因提要
用履帶電磁起重機的電磁吸盤使兩車皮相撞或帶車,均需要起重機進行斜拉吊作業方能實現。而斜拉吊均屬違章操作。
違章作業。車皮沒掩“止輪器”,受害者在鋼錠模處于不穩定狀態時,進入緩解中的兩車皮之間,指揮起重機斜拉斜吊,使兩車皮相撞,導致處于不穩定狀態的鋼錠模翻滾將人砸傷死亡。事故現場照片與示意圖有圖。